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油品运输及现场服务服务商入围(二次)
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油品运输及现场服务服务商入围(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1-FW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油品运输及现场服务服务商入围(二次)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
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现承揽中国黄金集团企业各矿区施工现场施工设备用油(汽、柴油的主体服务,主要客户是中国黄金集团各企业及为中国黄金集团各企业提供施工服务的单位等)。
2.2 服务内容:
(1)油库至施工现场配送服务;
(2)小吨位车辆施工现场各机组、车辆配送服务;
(3)24小时施工现场各机组设备、车辆油料加注服务。
2.3服务期限:3年。
2.4 服务地点:
具体项目地点以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所中标项目具体地点确定,目前所覆盖的省份:内蒙古、西藏、新疆、贵州、甘肃、陕西、河南、云南、江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山东等,未来陆续会有新项目实施。招标人不承诺采购形式(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服务情景。
2.5 结算方式:为银承或电汇,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结算周期为月度结算,如遇资金紧张可延期半年支付运费,因卸油原因造成押车不额外支付押车延时费。
2.6 执行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建立油品运输及现场服务服务商库,和服务商库中的运输单位共同构建油品运输及现场服务服务体系,形成运输单位服务商库。服务商入库后,根据业务场景匹配确立合作关系,具体服务标准以实际需求为准。
2.7服务质量和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2.8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能力)。
3.2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危险品运输)服务业绩。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扫描件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正在实施的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证明(发票查询时间需在招标公告之后)。作为代理的视为无效业绩。
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认可。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具备足够的运输承运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运输任务,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环保事件。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style="box-sizing: inherit;">注: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 车辆要求:
投标人自有重型罐式货车数量5辆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车辆产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发票或行驶证等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注:罐式货车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不得为个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本人)
3.6 其他要求:
以下服务要求投标人须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如无承诺,将被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① 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货方无条件承担。
② 投标人应按照约定时间合理服务期,未按合同约定方式完成甲方任务导致甲方项目或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所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无条件承担。
③ 投标人不得将服务进行分包、转包。
④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9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2)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3 潜在投标人在4.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4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4.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6.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人民币。
5.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5.2.2电汇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5.2.3银行保函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
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5.2.4保险
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02月28日 8时 4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油黄金(北京)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
电话:1352178688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邮编:100029
联系人:刘宇婷、孙成富
电话:010-59273186
电子邮件:czlyt@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202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