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 资格要求 | ESDXGTZR-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状况要求 | ESDXGTZR-1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4年末总资产不低于41亿元人民币,202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即41亿元人民币)的40%,即16.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2024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合计应达到要求)。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4年末总资产均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4年末净资产均应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5%;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不超过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2023年、2024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财务报表附注无需提供)。 3、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资产负债率加权平均值计算表”。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方式的说明:例如A、B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A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80%,资产负债率为80%;B公司在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为20%,资产负债率为85%,则联合体所有成员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即为80%×80%+20%×85%=8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 投融资能力要求 | ESDXGTZR-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41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融资能力”的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扫描件,投融资能力按照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合计金额计算。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商业信誉要求 | ESDXGTZR-1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 宋体;">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ESDXGTZR-1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20km的新建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扫描件。②如项目已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如项目未完成交工验收的,须提供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ESDXGTZR-1 岗位 | 数量 | 最低资格条件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 技术部门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 财务部门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 质量部门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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