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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1290020),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需求,现对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车辆道闸、离岗检测智能分析盒、智能访客机等采购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服务名称: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预估采购规模:939623.23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为864045.02元(不含税),服务部分为75578.21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任一地址)
工期: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交付。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及分项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39623.23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为864045.02元(不含税),服务部分为75578.21元(不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任一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1.5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响应产品以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承担的系统集成服务或信息化服务业绩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的内容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汉中路268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钱俊伟、邓绘绘、张巍、吴启宗
电 话:
电 话:
139216163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ianjunwei3567@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0951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1290020),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展需求,现对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车辆道闸、离岗检测智能分析盒、智能访客机等采购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服务名称: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
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预估采购规模:939623.23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为864045.02元(不含税),服务部分为75578.21元(不含税)
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任一地址)
工期: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交付。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电鸿信安全系统设备及安装调试集成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及分项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39623.23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为864045.02元(不含税),服务部分为75578.21元(不含税)。供应商设备部分或服务部分任一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1.5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响应产品以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供应商承担的系统集成服务或信息化服务业绩累计含税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发票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所有证明材料的内容须清晰可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汉中路268号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邮 编: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钱俊伟、邓绘绘、张巍、吴启宗
电 话:
电 话:
139216163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ianjunwei3567@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12590209571000100009519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2 18: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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