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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伊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区分公司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铺位物业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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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何伊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区分公司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铺位物业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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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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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伊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区分公司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铺位物业租赁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未终止
:2026-02-02
正文
正文
何伊婷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区分公司关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铺位物业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物业租赁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物业租赁作为片区店使用。租赁时间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0.33年。租金支付:租赁期内每月以转帐方式支付,租金不含税4200元/月,含税4410元/月,租赁期内含税租金合计17640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创业承包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电信粤[2025]535号)总体要求,全市稳妥推进员工创业承包有序退出,在此前提下,要求片区店回归责任制经营。考虑到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物业片区店本是按渠道规划“一区一店”布局建立,扎根属地经营多年,已形成对客户的感知,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力,同时满足了员工属地办公的需求,有持续运营的必要性。同时基于契约精神,考虑相关合同违规风险,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经上会决议《片区回归责任制后片区店承接方案》(SZYDJCDB[2025]03286号):以公司名义签订三方合同,“变更”原片区合同主体,由电信方直接承租东莞市大岭山镇石大路新塘段40号山湖碧桂园1幢商铺006号门牌号物业,作为大岭山营服金桔片区片区店继续运营。故该项目不存在其他合理性选择,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取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采购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主要参考《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2月3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5日24时00分,共3天(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区分公司
联系人:赖颖煜
电话:13377693233
邮箱:1337769323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美景中路518号
邮编:523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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