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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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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南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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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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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段编号:HABBFA202601220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标包一次询比失败,根据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发展需求,现开展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安防监控系统集成与维保服务、高清音视频集成服务、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等。项目预算:251.9万元(含增值税),其中标包一预算为155.2万元(含增值税),标包二预算为96.7万元(含增值税)。
标包二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一(重新发起)
ICT技术服务
-ICT技术服务
1
郑州市
不涉及
2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发起)
ICT设备
-IP设备
90
郑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标包名称、采购内容、预算、服务/交货地点、建设周期、份额划分以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具体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155.2万元(含增值税),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96.7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需提供主要设备(会议屏、LED拼接屏)的制造商授权函。
2.1.5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累计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同类(集成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6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包二中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响应设备中以下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黑白多功能一体机、彩色多功能一体机、数码复印机;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商都路与十里铺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诚工大厦西塔
地 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1806室
邮 编:
450000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阮老师
联 系 人:
李政翰、张之格、王一丹、边梦琳、任思颖、晁轶男、唐森、绪丽娜
电 话:
0371-63368506
电 话:
199377545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询比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段编号:HABBFA202601220004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标包一次询比失败,根据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发展需求,现开展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提供信息化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设备,主要包括安防监控系统集成与维保服务、高清音视频集成服务、智能化升级改造服务等。项目预算:251.9万元(含增值税),其中标包一预算为155.2万元(含增值税),标包二预算为96.7万元(含增值税)。
标包二设备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一(重新发起)
ICT技术服务
-ICT技术服务
1
郑州市
不涉及
2
中国电信郑州分公司2026年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集成服务DICT项目标包二(重新发起)
ICT设备
-IP设备
90
郑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标包名称、采购内容、预算、服务/交货地点、建设周期、份额划分以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具体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一最高响应限价为155.2万元(含增值税),标包二最高响应限价为96.7万元(含增值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投标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需提供主要设备(会议屏、LED拼接屏)的制造商授权函。
2.1.5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日期为准)累计金额不少于90万元的同类(集成设备销售类)项目业绩(业绩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和签章页。业绩合同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相对应的采购订单扫描件,以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2.1.6响应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3 产品应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包二中响应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响应设备中以下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黑白多功能一体机、彩色多功能一体机、数码复印机;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0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商都路与十里铺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诚工大厦西塔
地 址:
郑州市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广场B1806室
邮 编:
450000
邮 编:
450000
联 系 人:
阮老师
联 系 人:
李政翰、张之格、王一丹、边梦琳、任思颖、晁轶男、唐森、绪丽娜
电 话:
0371-63368506
电 话:
199377545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
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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