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政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就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听力测试平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ZYY20267QX112JCZC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听力测试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听力测试平台1台。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2资金财政性资金;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送货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提供原厂整机质保证明);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
5.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财库〔2012〕124号文件中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声明函;
3.6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7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至开标截止时间止));
3.9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shixi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闫栋
联系电话:0371-6368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