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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3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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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3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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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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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3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3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段编号:JXBBFA20260130003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对基站现场信息及电费租费数据进行普查,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总预算为不含增值税570024元人民币。项目类型:服务类。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四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红谷滩代维区域、进贤县、新建区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东、城中建维中心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三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安义县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二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经开临空区域及湾里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标包1: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204945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5255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东、城中建维中心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标包2: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76479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1961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经开临空区域及湾里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3)标包3: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04559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2681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安义县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4)标包4: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84041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4719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红谷滩代维区域、进贤县、新建区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供应商可响应1个或多个标包,最多仅允许成交其中1个标包,供应商响应2个或以上标包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响应标包的成交意愿排序,如未注明成交意愿的,默认按所响应的标包序号顺序排序。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9元/站点。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签订的无线代维类或综合化代维类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低压电工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2025年第4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在同一标包不得复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1.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实施前为本项目的全部维护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10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中国电信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36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邮 编:
330003
邮 编:
330002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 系 人:
邓颖惠
电 话:
0791-86277245
电 话:
189423349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1570001202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三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段编号:JXBBFA20260130003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对基站现场信息及电费租费数据进行普查,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总预算为不含增值税570024元人民币。项目类型:服务类。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四
基站普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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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红谷滩代维区域、进贤县、新建区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东、城中建维中心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三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安义县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度基站普查服务项目标包二
基站普查服务
/
/
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经开临空区域及湾里区域
服务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成交份额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划分标包。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标包1: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204945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5255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东、城中建维中心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标包2: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76479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1961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经开临空区域及湾里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3)标包3: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04559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2681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安义县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4)标包4: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84041元人民币;预估站点数量:4719个;维护区域-江西省南昌市市区城西建维中心红谷滩代维区域、进贤县、新建区区域;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供应商可响应1个或多个标包,最多仅允许成交其中1个标包,供应商响应2个或以上标包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响应标包的成交意愿排序,如未注明成交意愿的,默认按所响应的标包序号顺序排序。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9元/站点。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签订的无线代维类或综合化代维类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7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5)低压电工人员(1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以上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2025年第4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在同一标包不得复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1.8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9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实施前为本项目的全部维护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1.10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中国电信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36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38号
邮 编:
330003
邮 编:
330002
联 系 人:
夏先生
联 系 人:
邓颖惠
电 话:
0791-86277245
电 话:
1894233497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1570001202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3 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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