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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寮甲子塘新村北区四巷2号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
未终止
:2026-02-03
正文
正文
田寮甲子塘新村北区四巷2号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直接采购公示
田寮甲子塘新村北区四巷2号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采购人为光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田寮甲子塘新村北区四巷2号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甲子塘北四巷2号。该站点为室分续约,原主合同号GDGSZ2106863AGN00及补充协议GDGSZ2206367AGN00,合同期到2026.3.22止,原主租金3000元/年,电费1.2元/度,补充协议电费降为0.8元/度。
现到期续约5年, 从2026.3.23-2031.3.22止,现租金2500元/年(比原租金下降500元/年,-16.67%),电费0.75元/度(比原电费下降0.05元/度,-6.25%)。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麦照辉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04日至2026年02月0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玉琴,8821980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光明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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