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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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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询比公告-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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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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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3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标段编号:CQBBFA202512030048),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1.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3预估采购金额:1352715.60元(含税),结算以订单金额为准。
1.1.4服务地点:重庆市云阳县。
1.1.5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音视频设备采购] 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音视频设备采购]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音视频设备采购]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音视频设备采购]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1.1.6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旨在为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集成,确保项目建设的专业性、可靠性和先进性,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续通过“框架服务+订单”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及其附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专用设备
-
1197093.451
重庆市云阳县
60日历天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及其附件”。供应商在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综合折扣,综合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
2.1.4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音视频设备)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标/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对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配送措施,如在配送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货品损坏的,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承诺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10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2号电信大楼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余菲、邓春洋
电 话:
17353216996
电 话:
18908250321、15202328327
电子邮件:
1735321699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
3100023619000077305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询比标包文件
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标段编号:CQBBFA202512030048),采购人为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1.1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1.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3预估采购金额:1352715.60元(含税),结算以订单金额为准。
1.1.4服务地点:重庆市云阳县。
1.1.5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音视频设备采购] 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音视频设备采购]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音视频设备采购]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音视频设备采购] 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注:本项目为框架询比,本次框架询比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1.1.6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旨在为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集成,确保项目建设的专业性、可靠性和先进性,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续通过“框架服务+订单”的方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及其附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云阳县江口中学新校区智能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
专用设备
-
1197093.451
重庆市云阳县
60日历天
本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2:技术规范书及其附件”。供应商在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综合折扣,综合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次询比
2.1.4 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音视频设备)证明材料,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标/评选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7其他要求:供应商需对货品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配送措施,如在配送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货品损坏的,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承诺格式自拟)。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响应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 。
2.5供应商须提供绿色低碳采购承诺书,承诺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且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并在供应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3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6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1日10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云阳县群益路2号电信大楼
地 址:
重庆市涪陵区桥南大道8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老师
联 系 人:
余菲、邓春洋
电 话:
17353216996
电 话:
18908250321、15202328327
电子邮件:
17353216996@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袁家岗支行
账 号:
3100023619000077305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3 16: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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