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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第三组团专项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第三组团专项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2-03
详细内容: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第三组团专项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

(前期)

[202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第三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5]7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第三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





















[202

























6

























]





















77号)、





















《关于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第三组团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一标段)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交通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北京交通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第三组团专项四标段监理服务(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专项标段四为南校区能源工程(除管廊内热力一次管网外)。主要包括

4座能源站、直埋一次热力管线长度约0.5公里、直埋二次热力管线长度约3公里,以及1736个浅层地热地埋孔和配套输配管道,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本项目建安工程投资额约为8538万元,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75.03万元。

























2.3本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北京交通大学雄安校区一期第三组团专项四标段监理服务,主要为本项目政府批复文件及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含变更、洽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各

能源站

的工艺系统安装及调试,包括站内设备、管线、自控系统、冷却塔等;能源供应系统室外管网,包括热力管网、空调管网、地源热泵地埋管、地埋孔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及数字化模型(

BIM、CIM)建设(直至取得经新区相关部门验收通过的BIM合格意见)及应用的监理工作。

























2.









4









标段划分:































招标

















项目

















不划分标段











































2.









5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245





































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3月10日

















(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具体施工计划以

















招标人

















要求为准。

























2.









6









监理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

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

①②中任意一项均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承担过

1个已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监理服务合同金额1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须含热力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须含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⑤项的要求:





















①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③近2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须含热力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须含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金额或建筑面积要求

























































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⑤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兼职。





















注:投标人须将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网站(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v.投标



































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





























w.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

“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x.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监理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y.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l项修改为本条);





























z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投标人

















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p项修改为本条);





























A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第r项修改为本条);





























B

















.

















投标人

















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

u、v、w、x、y、z、A、B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z、A、B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7)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

















须提供

202

















2



















202

















3



















202

















4

















年度(若成立不足

3年,则提供成立至202

















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2)投标人

















若中标,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









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2









 











 









3









 











 









23









 

















 00

























 00























(下载招标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









 











 









3









 











 









4









 



















08



























59

























 00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通过

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5.









2



 



投标人按

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

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4









 



















09



























00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并自动关闭投标通道;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

/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

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北京交通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

3号

























联系人:













于老师、商老师、贺老师、任老师

























电  话:













19933369017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  











张翊、吴剑鸣、李山、李雪莹、李硕







                             















电  话:  











010-88354433-310、118、445、350、287、13811290552







             















电子邮件:











 13811290552@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87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0.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

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测。





















10.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





















10.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





















10.16异议和投诉:























1)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1)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翊、吴剑鸣

























  



话:



 



010-88354433-310、118、13811290552





















电子信箱:

13811290552









@1









39









.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号国兴大厦11层





















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 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10.17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





















10.18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9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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