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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试验领域对外开放项目征集公告一、概要为进一步聚焦飞行试验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促进协同创新,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现面向飞行试验领域征集对外开放项目,投递项目的单位应根据指南内容,遵循模板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指南详情见附件1,建议书模板见附件2。二、资格要求1. 竞争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争单位为企业的,响应文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竞争单位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响应文件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且加盖公章。2. 竞争单位为企业单位的,需提供2025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对应资料),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及审计报告签署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响应文件提供复印件;竞争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2025年度的经审计并加盖审计部门印章或经内审并加盖财务部门印章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4年对应资料),响应文件提供复印件;竞争单位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3. 竞争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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