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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2025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新建项目装修工程(EPC)标段补遗01号招标
公告名称:
眉山天府新区视高街道2025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新建项目装修工程(EPC)标段补遗01号招标
所属地区: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6-02-04
详细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1条资质要求中“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取消。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3、省外企业拟派人员入川备案要求: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完成,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取消。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注:(1)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所在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均可)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社保部门盖章或电子章),除设计驻场人员以外所有人员不能重复,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变更为:“注:(1)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所在单位(总公司、分公司均可)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须社保部门盖章或电子章),除设计驻场人员以外所有人员不能重复,一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眉山安嘉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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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