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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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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237号马钢和菱捆带作业点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一、 报价需为不含税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税率必须为13%; 二、供货周期:按上表交货期要求。
三、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 设备简易包装,汽车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2. 按每件物资中备注的收货分类信息,按如下地点和收货人发货: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南路237号马钢和菱/汤磊/15955524316;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1、需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牌、型规、外观、包装、保质期、性能等指标不符合约定,以及使用供方货物造成影响需方产品质量或设备功能的,需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实物,待买方前往判断。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如对验收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书面确认。
五、结算方式:账期+现款。货到需方验收合格,供方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并办理完财务结算手续形成应付款项后的60天(若当天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个工作日)全额支付含税货款。对于延期交货的,每延迟1天,需方扣除供方总含税货款金额的0.5%不予支付,扣款金额最多不超过货款总额的20%。若发生未按图纸加工等质量异议而造成的返工等延期交货,一律按照延迟交货的扣款办法处置。供方将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以PDF格式直接发送给需方经办业务员。收件单位:安徽马钢和菱实业有限公司,收件人详细地址:安徽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237号),经办业务员:张瑞,联系电话:0555-8886150。
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双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或分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向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技术条款:
1、供方须至现场提货,报价含全部运输、修复及修复所涉及相关备材费用。
2、维修期限自提货之日起10天。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报名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工商业企业; 2、投标人须不属于宝武集团禁入(黑名单)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4、须至现场勘探确认后报名。(勘探联系人:汤工15955524316)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附件下载
请在报名通过后查看
名称
属性
操作
现场勘探确认单.doc 下载【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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