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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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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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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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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开审投核【2022】1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63362.4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187.224562 万元,建设规模: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02节点--扬子路与塔西大街交口、06节点--槐安路海洋街交口、07节点--槐安路与工业大街交口、09节点--槐安路与塔东大街交口、11节点--和平路与开发大街交口,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绿化工程(包含丰富植物品种,增加观花、观叶树种,合理栽植乔灌木等)、景观亮化、喷灌工程,不包含供热、供气、供电及通信工程。其中道路施工约530㎡,园路铺装约13000㎡及相关亮化工程。
建设地点: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人数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2-14 00:00:00
至
2026-03-10 08:45: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6-02-14 00:00:00
至
2026-03-10 08:45: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10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9.1
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9.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向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张栋 ,联系电话:
0311-8710872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志鸿 ,联系电话: 0311-66032861 。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话:
0311-88086897
电子邮箱:
jkqzbb2023@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市更新项目绿化改造工程二标段(施工)
0
无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柏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道新华西路539号神兴综合楼613室-04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栋
项目负责人:
张志鸿
电话:
0311-8710872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603286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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