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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6-02-28
详细内容:

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202602270006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包括:保温拆除、保温制作、管道焊缝切割、管道焊缝坡口清理、管道焊缝焊接作业。为保障区域内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及压力管道规范(GB/T20801),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划对定检存在缺陷压力管道焊缝检修并探伤检测达到规范要求。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包括:保温拆除、保温制作、管道焊缝切割、管道焊缝坡口清理、管道焊缝焊接作业。为保障区域内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及压力管道规范(GB/T20801),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划对定检存在缺陷压力管道焊缝检修并探伤检测达到规范要求。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2270006-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净化管道消缺35天、甲醇管道消缺30天、甲醇管道定检10天

付款方式: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成挂账后,每季度按挂账总金额的20%付款,合同总额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付款形式:银行商业承兑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2123000.0000

投标保证金(元):42000.00

备注:质量相关要求说明:详见技术协议。

其他相关要求:/

2.4项目明细资料

















































序号

工程名称

工作内容

最高限价(单价)(元,人民币(CNY)/不含税)

数量

单位

计划工期

备注

1

包钢庆华2026年化产区域工业压力管道维修及配合定检项目

项目包括:保温拆除、保温制作、管道焊缝切割、管道焊缝坡口清理、管道焊缝焊接作业。为保障区域内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及压力管道规范(GB/T20801),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划对定检存在缺陷压力管道焊缝检修并探伤检测达到规范要求。

2123000

1

合同签订后净化管道消缺35天、甲醇管道消缺30天、甲醇管道定检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1,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3.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具有2023年至本项目公告前一天的压力管道维检修或安装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不少于1份,如合同无法体现,需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技术协议或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开竣工报告、联合验收报告。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28 00:002026-03-05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平台技术服务费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6.投标保证金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3-06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异议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异议提出可在该项目“异议管理”模块中 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266500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系人: 胡建文

项目负责人: 张瑞峰 0472-2668911

联系方式:15124831669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热线:0472-5267453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招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招标公告

1.1.4

项目名称

详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所在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3.1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工程质量

合格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5.1

付款形式

银行商业承兑

1.9

偏 离

商务条款、技术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1.1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2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3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

形式:如对于招标(采购)文件资质及业绩要求、评标办法等有不明确的地方或者对于技术要求有不明确的地方,请平台中在公告与文件环节可对公告或文件进行提问,点击【新增提问】可进行提问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如有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可以在智慧平台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中查看。同时以短信方式作为辅助手段提醒投标人。

2.3.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

时间: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形式:如有疑问,在公告与文件环节可对公告或文件进行提问,点击【新增提问】可进行提问。同时需要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

3.2.4

最高投标限价

详见招标公告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收取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无条件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递交方式:(1)现金由单位账户转出,在网上报价前由投标人的单位账户到达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指定账户。

(2)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3.4.4

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但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项目负责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系统发起退还申请,正常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财务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向中国银行系统发出退款指令;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扫描件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后发起退还申请,正常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财务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向中国银行系统发出退款指令。

项目投标(响应)有效期结束之后(如服务费已缴纳),招标(采购)人在包钢电子采购平台上既未传已签订的合同,也没有上传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合同的说明及材料,为保证中标(成交)人合法权益,必得招标公司退还中标(成交)人缴纳的投标(缔约)保证金。如投标有效期过后10个工作日未退还到账,可联系财务0472-2669667/2669643进行查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详见招标公告

3.7.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未按要求编写、制作的将会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

投标文件必须加密,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TBJ文件编制工具)中编制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使用公司CA进行签章,签章完成后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需依次使用法人代表CA、公司CA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加密完成后生成最终版投标(响应)文件并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不予接收。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有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版一份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撤回

开标前如果您想要撤回投标,在网上投标环节点击撤回投标(报价)文件按钮。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开标),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开标,在开标后一小时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且不认定为不良行为。

建议投标人在开标前15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进行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采购人代表+专家(1+4)





授权必得招标公司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按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在与发布招标公告相同的载体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等媒介。

7.3

中标通知

1.必得招采公众号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中标人自行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查询下载中标通知书

7.4

履约担保

无需缴纳

9.4

提交材料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须按照公告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9.6

中标服务费





  1.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三;
    2.缴纳方式: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作业中,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确认到账后可下载中标通知书。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除招标(采购)人更换中标(成交)人的情形外, 其他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或合同未全部执行,中标( 成交) 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其他详见《招标中心(必得招标公司)中标(成交)服务费收缴办法》(招标字〔2022〕25号)及关于修订《 招标中心( 必得招标公司) 中标(成交)服务费收缴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必得字〔2025〕11号)。

9.7

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况说明

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或履约过程中出现《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包钢字〔2024〕44号 )附件4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限制交易措施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其要求进行处理,还应承担因违规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包钢字〔2024〕44号 )附件4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限制交易措施规定文件详见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政策知识库/包钢(集团)制度。

9.8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9.9

其他补充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2.技术要求中的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已接受招标原则,拒绝按照招标原则执行的潜在投标人请勿投标。

4.涉及到现场维护的,中标人(成交人)承诺设立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

5.各投标人须填报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清单,投标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6.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条件。不接受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

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报名、缴费、报价等操作未能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上传不成功和报价失败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合计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合计进行修正,同时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经评审的价格进行排序或者综合打分的依据,本着对招标人有利的原则,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价格高于投标价格,最终合同的签订价格以投标价格为准, 如果按照上述修正原则修正后价格低于投标价格,合同签订价格按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执行, 如果不接受修正的则否决投标。

9.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7违规情况说明,审慎对待投标行为,避免出现违规违法情形。

10.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技术协议并对技术协议中的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如有)进行逐条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会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



1.2.1 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计划工期和 工程质量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工程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12)具有不良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13)为与招标人存在参股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可能影响中标结果公平性的相关利益方;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付款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9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0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1 踏勘现场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1.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1.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1.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2 投标预备会



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2.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3 分包



不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进行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发包人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2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请在智慧平台平台技术服务费缴纳或保证金缴纳页面中的“在线提问”功能中提出。同时需要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2.2.2 如有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可以在智慧平台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中查看,同时电子平台会以短信方式作为辅助手段提醒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承诺函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



(8)项目管理机构



(9)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情况,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4 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缔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招标(采购)开标后撤销投标(响应)文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领取。



(3)供应商名称、资质、业绩等信息发生变更,不能合理做出说明或刻意隐瞒事实影响评审结果。



(4)经采购人或评审小组质疑或其它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供应商无法证明业绩或提供的资质或证明材料真实性,或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或资质或证明材料被证实为虚假或伪造的。



(5)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6)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标的。



(7)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



(8)不同投标人由同一客户端缴纳标书费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9)不同投标人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注册的联系方式一致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0)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围标。



(11)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



(12)不同投标人报价IP地址相同,应否决投标并对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进行分析,如认定为串通投标,按照特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13)同一标段不同供应商评审清标过程中上传或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均相同的,按照特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类似合同。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增加的内容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制作于投标文件中。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供货时间、招标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如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





  1.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上传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但应按前附表要求在智慧平台上操作。



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



5.2 开标程序



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开标。



到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进入投标管理-开标管理-中查看开标一览表。



在开标后一小时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情形不认定为违规违法行为)





  1.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的,由评标委员会直接发起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流程。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授权必得招标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异议与投诉



8.5.1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根据《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异议处理办法》(必得字〔2025〕16号)规定:



异议人可针对下列内容提出异议:



(一)对招标(采购)文件(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公告)内容有异议;



(二)对开标有异议;



(三)对评标(成交)结果有异议。



根据《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异议处理办法》(必得字〔2025〕16号)规定:



异议提出时限



(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对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有异议的,潜在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公告)有异议的,潜在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



(二)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及非招标采购项目,对招标文件(公告)有异议的,潜在异议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 日前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当日提出;



(四)对评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五)对资格预审结果或供应商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 3 日内提出;



(六)对于因全部否决投标而终止的项目异议,应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 3 日内提出。


8.5.2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5.3有下列情形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人不是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利害关系人的;



(二)未在异议提出时限内提出的;



(三)未提供异议事项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



(四)所提异议事项与项目流程组织无关的;



(五)未通过正常渠道或未按规定程序提出的异议;



(六)对受理并进行过答复过的异议不满意提出新的异议事项的;



(七)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解释说明的;



(八)其它不予受理情形。



8.5.4投诉


监督单位:详见公告





  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9.3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9.4提交材料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照公告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9.5复印件



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扫描件和复印件。



9.6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缴纳中标服务费。详细规定以《招标中心(必得招标公司)中标(成交)服务费收缴办法》(招标字〔2022〕25号)为准。



9.7供应商不良行为情况说明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行为的:













































































































































不良行为类别

序号

认定标准

限制交易措施

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

一般不良行为

1

同一标段不同供应商评审清标过程中上传或制作投标(响应)文件IP地址相同,应否决投标(响应)并对投标(响应)文件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进行分析,如认定为串通投标,按照特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否决其投标(如认定为串通投标,则按照特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领取。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限制交易3个月

较大不良行为

3

招标(采购)开标后撤销投标(响应)文件。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限制交易6个月

4

供应商名称、资质、业绩等信息发生变更,不能合理做出说明或刻意隐瞒事实影响评审结果。

特大不良行为

5

经采购人或评审小组质疑或其它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供应商无法证明业绩或提供的资质或证明材料真实性,或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或资质或证明材料被证实为虚假或伪造的。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限制交易12个月

6

出让或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7

以各种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标的。

8

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或者以他人名义投标。

9

不同投标人由同一客户端缴纳标书费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0

不同投标人在包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联系方式一致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11

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围标。

12

同一标段不同供应商评审清标过程中上传或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均相同的,按照特大不良行为进行处理。



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或履约过程中出现《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包钢字〔2024〕44号 )附件4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限制交易措施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其要求进行处理,还应承担因违规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包钢(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包钢字〔2024〕44号 )附件4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及限制交易措施规定文件详见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政策知识库/包钢(集团)制度。



9.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9其他规定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或传真至。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评标委员会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0.750%

0.750%

0.500%

100-500

0.550%

0.400%

0.350%

500-1000

0.400%

0.225%

0.275%

1000-5000

0.250%

0.125%

0.175%

5000-10000

0.125%

0.050%

0.100%

1亿~5亿

0.025%

0.025%

0.050%

5亿~10亿

0.018%

0.018%

0.018%

10亿~50亿

0.004%

0.004%

0.004%

50亿~100亿

0.003%

0.003%

0.003%

100亿以上

0.002%

0.002%

0.002%

注:中标(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单位为元,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中标(成交)服务费如下:

100 万元×0.75%= 0.75万元

500- 100)万元×0.55%= 2.2万元

1000- 500)万元×0.4%= 2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6000-5000)万元×0.125%= 1.25万元

合计收费=0.75+2.2+2+10+1.25=16.2(万元)

EPC项目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施工、货物、服务中标金额分别计取。

中标(成交)服务费最低收取标准为500元。

无法确定中标(成交)金额的集中采购项目,集采项目按照招标委托书中年度采购概算收取,子约项目按照子约合同金额收取。



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未签订或合同未全部执行,中标(成交)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并且内容完整,(由于目前新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方式限制,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封面和目录缺失,应视为满足本条要求)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评标当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7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8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符合公告要求,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及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如有);

9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范围,对技术要求(协议)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了响应,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付款条件

接受招标人的付款条件

11

计划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以投标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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