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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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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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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采购 JSZC-320115-JSHY-G2026-004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3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15-JSHY-G2026-0046 项目名称:江宁区城乡建设局食堂采购 预算金额:39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按照优惠率报价。年度采购金额不得超过392万元,项目期间按照采购量据实结算,超过部分需另行招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为采购人食堂提供食材供应,本项目所采购的供应的食材包括肉类、禽类、蛋类、蔬菜、水产、调味品、干货、粮油、水果、豆制品、面制品、乳制品、西点原料等食材,中标供应商须完成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需的一切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9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 14:0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违法行为。1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本级)单位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2999号联系人:/联系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50号联系人:季金金联系电话:025-5227875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季金金电话:025-5227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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