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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盱眙县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小麦“一喷三防”重大病虫防控药剂采购 JSZC-320830-ZHGC-G2026-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3-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30-ZHGC-G2026-0003 项目名称:盱眙县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小麦“一喷三防”重大病虫防控药剂采购 预算金额:446.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0万元;采购包2:14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40%丙硫菌唑·戊唑醇(丙硫菌唑20%,戊唑醇20%)悬浮剂,规格:500毫升/瓶和50毫升/瓶,限价5.5万元/吨,总价240万元;8%叶菌唑悬浮剂,规格为65毫升/瓶和650毫升/瓶,限价22万元/吨,总价60万元。 采购包2:小麦蚜虫,150克/升联苯·吡虫啉悬浮剂,规格:220克/瓶和22克/袋,限价:7万元/吨,总价76万元;小麦蚜虫,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规格:10克/袋,100克/袋,限价15万/吨,总价7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分为二个采购包,共4个产品,分别是40%丙硫菌唑.戊唑醇悬浮剂(丙硫菌唑20%,戊唑醇20%)、8%叶菌唑悬浮剂、150克/升联苯·吡虫啉悬浮剂、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本次采购为全额采购,按单价报价,总价不变,产品供货数量根据中标单价确定(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内供货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所投采购包1、采购包2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投采购包1、采购包2产品须具有农药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潜在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方式: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3-20 09:00 (北京时间)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三)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四)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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