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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XSGC-G2025-0040 二、项目名称:2026年新吴区户外特种景观宣传设施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无锡市大同通信有限公司91320202768290121A无锡市解放西路23号83.51(均分制)678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6年新吴区户外特种景观宣传设施维保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为2026年新吴区户外特种景观宣传设施维保项目,维保地点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等提供户外特种景观宣传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渡、孟莹(采购人代表)、宋明蕾、赵亦文、廖红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及计算方法(差额定率累进法),让利30%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119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高新区(新吴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28号联系人:马航联系电话:805952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510-818925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彬电话:0510-81892501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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