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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设计、监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公告
公告名称: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设计、监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公告
所属地区:
福建
发布时间:
2026-02-28
详细内容: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采购人)拟对招标采购活动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设计、监理入围供应商库,现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设计、监理单位,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递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工程设计、监理。

  内容:采购人通过公开征集(比选)程序,分别确定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单位各3家并订立框架协议。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机构范围内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再确定成交机构并订立框架协议。

  (二)合作期限

  有效期1年,履约期满视履约情况可续约1年。

  二、项目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机构

  1.参与本次征集招标代理单位需为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并且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已注册备案可查单位,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不高于80%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计取(代理服务费含交通费、工作餐费等所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有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设施的评审场所,须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办公场所的平面图和评审场所的照片。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二)工程造价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服务费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不高于80%计取,服务费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包干计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三)工程设计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楼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收费不高于80%计取,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包干计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四)工程监理

  1.专业资质标准乙级以上,服务费用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收费不高于80%计取。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活动。

  三、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

  1.参与征集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参与征集单位应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在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3.参与征集单位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件或截图。

  4.参与征集单位应提供报价材料,并附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等信息。

  5.参与征集单位需将纸质版,通过邮寄或自送等方式送达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办公室(所提供的材料须密封盖章,封面写上报名的项目名称,上述规定复印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评选方式

  采购方式:比选。由评审小组成员对参加征集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按最低价中标法从低到高排列,分别确定3家信用良好、管理科学、服务到位的单位作为入围供应商,并签订框架协议。(若存在3家及以上单位报价同为最低且均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性要求时,随机抽取三家入围;若参与单位只有3家,则3家全部入围;不足3家,则该项目作废)。

  五、公告、期限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在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0593-697383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罗江街道工业路28号。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福安直属库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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