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企业申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连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成员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该协议书须由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计划承担的份额和分工责任的说明;
5.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中的一方供应商必须具有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6年03月02日至2026年03月06日,每日09时30分至17时3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市商务局
联系人:杨炳文
联系电话:17789609393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称广场4号楼734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璇
联系电话:0931-8622178;1389332397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