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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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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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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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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BJ-FW-BJNZSBK-0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站,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服务地点:北京南站。
服务规模:对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等工作。
计划服务期: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3年-2025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企业行贿情况查询截图】;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招标采购的【提供国铁采购平台(
(9)投标项目及服务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目及服务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线下获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5日至2026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17:3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国铁采购平台(新用户须完成平台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A01: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6日 09:00,地点为中土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6号),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国铁采购平台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站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外大街车站路1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崔先生
电 话:010-51867213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 王玮
电 话:18611457008
传 真:/
电子邮件: 86581651@
网 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其他
9.1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受理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提出。
9.1.1提出时间:①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提出;②对开标的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③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1.2提出方式:发送邮件,异议接收邮箱: 86581651@。
9.1.3异议函件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1.4异议函件内容不全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物资采购活动非采购人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人不是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物资采购活动无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提出异议的;
(四)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9.1.3款规定的;
(六)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 异议事项正在调查、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9.1.5投标人及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将按照受理时限规定和调查结果进行答复。
9.2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6581651@,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9.3请供应商自行核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标书款发票请自行在系统“缴费订单-下载”中下载。
2026年03月05日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招标编号:2026-BJ-FW-BJNZSBK-0305)
包件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单位
预估数量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A01
1
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
对北京南站本部、亦庄站和廊坊站房建设备设施零小维修等工作
项
1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北京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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