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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使用林地、草地 报批报告项目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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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使用林地、草地 报批报告项目项目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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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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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使用林地、草地 报批报告项目项目公告
:2026-03-05
21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使用林地、草地 报批报告项目
项目编号
JZEG-GF-26-G1-F-0003733
采购经理
杨恒源-152048008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08 11:3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3-08 13:3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jdjs-05
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使用林地、草地 报批报告项目
报告
1
个
7个工作日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根据有关要求,鄂尔多斯市嘉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林地、草地报批工作需提供使用林地可研报告、草地定界勘测测绘成果,拟报批面积约2公顷。内容包括: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占用草原矢量数据坐标图、草原区域坐标图及报告、基本草原示意图、草原测绘报告、草原井田位置示意图和林地、草原植被恢复报告以及林地采伐作业设计,报批范围正射影像以及现场查验和咨询服务。 1、乙方根据矿方要求进行测绘和编制作业。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编写,符合编写规范。 2、乙方保证所编写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通过专家及相关部门的审查。乙方需先向矿方提供成果文件初稿,交矿方进行初步审核验收,并按照矿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无误后,向矿方提供最终的成果文件,矿方进行审核验收。乙方在编制相关报告过程中要及时与地方基层行管部门沟通,确保编制工作高效、合法合规。矿方扩大开采范围三采区排土运输临时道路工程林地、草地报批通过逐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最终批复视为验收合格。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主管部门意见在3日内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或编制,完成后重新提请验收。最终以甲方收到主管部门批复为验收通过。 3、乙方需在合同正式签订后7日内向矿方提供测绘成果初稿,逾期未交付测绘成果的,每超过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矿方支付违约金,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矿方要求解除合同时,已开展的工作,矿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4、乙方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煤矿规章制度。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工程。 5、投标单位资质: (1)必须具备工程测量、界线测绘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 (2)报告编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相关经营资格,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报告编制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提供近三年来相关技术服务业绩。
3.技术条款:1、测绘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测量规范和技术规程,严格遵守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制度,不超越本单位等级许可。 2、编制目的和任务明确,内容真实、全面、重点突出,对技术方案、作业方法和成果质量应作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3、编制文字内容简明扼要,数据、图标准确,名词、术语、符号、代号和计量单位等均应与有关法规和标准一致。 4、编制报告应全面反映出测绘成果研究工作,内容符合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的要求,取值合理,计算准确,对项目作出客观公正评价。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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