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调整)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1411232026022404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1、招标条件
兴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调整)施工(招标项目编号:FS141123202602240461),
已由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兴审管审发[2025]143 号和兴审管审发[2026]2 号文件批复,建设资
金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1)改扩建部分
项目将现状 4F办公楼加固改造为 5F办公楼,改造后总面积为 2644.50㎡;主要改造内容包括
建筑加固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改造工程、配套水暖电安装改造工程等。室外增加一部钢结构疏散
楼梯。餐厅改造工程,拆除更换门 4樘,尺寸为 900*2100mm,内部拆除卫生间隔墙并增加钢柱钢
梁,地面和吊顶修补等。
(2)新建部分
用地西侧新建一栋 5F办案中心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 2245.8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
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室外基础设施配套等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 1标段,标段(包)内容:兴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调整)施工(详见工程
量清单)。
2.3总投资额:1852.21 万元
2.4资金县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中共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现状院内
2.6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 1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