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电子产业园保税金仓3#楼3层装修改造及仓库浮尘整治、加装叉车充电设施项目施工已具备相关比选条件,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拟启动本项目的比选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恒丰电子产业园保税金仓3#楼3层装修改造及仓库浮尘整治、加装叉车充电设施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KC20260212013
3.建设地点:恒丰电子产业园保税金仓;
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5.资金企业自筹;
6.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恒丰电子产业园保税金仓,一是在3#仓库3层区域装修一处集办公、会议、接待、休息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空间,拟装修面积约400平方米,二是对1#仓库二层地面起尘进行治理,治理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三是在保税金仓二楼平台增加叉车充电设施。
7.采购范围:恒丰电子产业园保税金仓3#楼3层北侧区域装修改造、仓库浮尘治理与充电设施加装工程项目图纸及施工方案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工作。(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0.响应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11.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以比选文件中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项目(以比选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在供应商企业(含供应商企业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件,至少包括2025年0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比选文件中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购 人: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芦女士
电 话:0371-86198088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明涛、乔天麒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恒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8楼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371-86197152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