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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科产城综合服务大平台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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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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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产城综合服务大平台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10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科产城综合服务大平台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60305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预估采购金额:891844.66元(不含税)。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实施,待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维护服务。
(7)质保期限:验收通过后1年。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总体架构对“研学应用子系统”的要求,完成研学业务系统的整体建设与实施。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ICT服务
-定制
1
巴南区龙洲大道123号
2026年3月30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91844.66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务系统平台建设与维护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至少2人)。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1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不予认可;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询比标包文件
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科产城综合服务大平台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标段编号:CQBBFA20260305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预估采购金额:891844.66元(不含税)。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实施,待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维护服务。
(7)质保期限:验收通过后1年。
(8)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总体架构对“研学应用子系统”的要求,完成研学业务系统的整体建设与实施。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研学业务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ICT服务
-定制
1
巴南区龙洲大道123号
2026年3月30日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891844.66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1.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业务系统平台建设与维护等)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含税)。
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
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
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
2.1.5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至少2人)。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11月1日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不予认可;其它人员如为第三方公司派遣或外包人员,则还须提供第三方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协议或类似证明;不提供则对应的人员不计入其内。
2.1.6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3-10 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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