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5-15安全技术支撑运营(2024-2026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LCG-GZ-20251021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5-15安全技术支撑运营(2024-2026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7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9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95,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采购包2(广东公安视频专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公安视频专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85,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采购包3(广东公安移动信息网和公安互联网网站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广东公安移动信息网和公安互联网网站安全技术支撑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扫描件,若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书面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广东公安视频专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广东公安移动信息网和公安互联网网站安全技术支撑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公安信息网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5.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请各供应商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解密。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8.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