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2025年任意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狮山镇水利“四乱”问题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响应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中小企业。(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根据自身对应的类型提供证明材料:①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度狮山镇水利“四乱”问题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left;">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