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聊城分行(招标人)委托,就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公司金融部选取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绩效智慧分配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0676-076026Z0704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拟为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上线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及配套软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五年。
资金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67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依据第二部分“五、开标与评标”要求执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有相关软件开发的资质和能力。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08时30分至2026年3月1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发售领取招标文件:
1.出 售:投标人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SDLC@vip.,在邮件正文中明确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邮件附件须有(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类似业绩案例合同;(4)“信用中国”网站( 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开户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市东支行,账号:236440714533。
3.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付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
邮 编:250014
联 系 人:董先生刘先生 曹女士
电 话:0531-8319590983191885 83191877
电子函件:SDLC@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