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打造电动汽车V2G试点城市政策咨询、车网互动交能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党建宣传项目限造价审核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G270006200226467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州供电局打造电动汽车V2G试点城市政策咨询、车网互动交能融合发展战略研究项目、党建宣传项目限造价审核项目,采购人为广州供电局,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支撑广州打造电动汽车V2G试点标杆城市的政策机制咨询服务:该项目主要对国内国外V2G的发展趋势、用户行为特性、市场商业模式研判等内容,收集各地V2G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对V2G行业的商业模式发展开展深入的分析。
标的2-车网互动交能融合发展战略研究:本项目主要分析电动汽车渗透率增长趋势、动力电池充放电性能,通过大数据挖掘,研究电动汽车参与电力调峰调频、绿电消纳的资源规模、车-网资源互动能力。其次,分析广州车网互动推进现状与瓶颈,提出充放电桩组合匹配、配网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需求与应用场景,研究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车桩资源优化的数字决策支撑体系等,提出城市车网互动发展路线图。项目针对电动汽车车网互动在电力系统建设发展重要问题开展战略研究,为构建安全、柔性和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出咨询建议和决策参考。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6年党建宣传类服务项目限价及造价审核服务:对有需要的宣传类招标服务类采购项目开展限价编制工作,结算、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以及其他市场价格的咨询服务等 。
2.2采购范围:标的1:1.本项目实施开展的主要内容,工作范围、预计工作量。
(1)梳理国际V2G发展现状与标杆案例,系统总结国外在、市场机制、并网管理、计量方法及标准体系等方面的成熟经验,归纳不同国家的技术路径与应用模式,呈现V2G在全球范围内的总体发展格局与趋势。
(2)整理国内V2G发展态势与试点城市案例,系统收集国家及地方层面的政策体系、峰谷电价机制及支持措施,分析典型试点在电力市场聚合参与中的实践成果与创新路径,归纳我国V2G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阶段性经验与主要制约因素。
(3)分析广州市打造V2G标杆试点的机遇与挑战,聚焦峰谷电价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计量结算复杂、标准体系不完善及电池质保机制不完善带来的风险和用户顾虑等问题,剖析政策激励、技术创新、安全监管等方面的短板,明确示范建设需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
(4)提出完善广州V2G推广体系的对策与建议,从顶层设计、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和激励政策等方面提出系统化解决方案,为广州乃至全国V2G规模化应用提供可复制的制度与政策支撑。
2.项目交付成果、预期目标
(1)项目交付成果
1)国内外车网互动现状情况调研报告1份
2)广州市V2G发展现状与对策建议报告1份
标的2:1.项目实施内容:
(1)调研国内城市车网互动建设现状,系统剖析广东省与广州市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的发展水平及增长态势。
(2)基于车–桩基础设施需求与发展预测大模型,评估广州市车网互动的规模与响应能力,并研判车网互动新业态对政府、社会与用户的预期效益。
(3)结合广州的资源禀赋与经济特性,梳理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的堵点卡点,构建基础设施需求分析与数字化决策支撑体系。
(4)探索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可持续商业模式,研究建立“共济–共建–共享”的多主体协同机制,设计多方协同增值的实施路径。
(5)提出广东省车网互动与交能融合的发展路线图,形成报送省级政府、市级政府、省网公司的建议报告。
2.预期成果
(1)三类成果1项:为地方省级党委政府部门政策文件制定提供决策参考,或其他三类成果1项;
(2)五类成果4项:课题研究成果专报1项,课题研究报告1项、工作方案1份、形成非核心期刊论文的研究成果1项。
标的3:对广州供电局宣传文化类项目开展限价编制工作,结算、竣工结(决) 算审核工作,以及其他市场价格的咨询服务等。
2.3项目实施地点:广州
2.4采购分类:专项
2.5项目类别:服务
2.6标的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是否开展网络安全审查 |
1 | 标的1:支撑广州打造电动汽车V2G试点标杆城市的政策机制咨询服务 | 支撑广州打造电动汽车V2G试点标杆城市的政策机制咨询服务 | 30 | 30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 | 否 | / | 否 |
2 | 标的2:车网互动交能融合发展战略研究 | 车网互动交能融合发展战略研究 | 60.9 | 60.9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 | 否 | / | 否 |
3 | 标的3:广州供电局2026年党建宣传类服务项目限价及造价审核服务 | 广州供电局2026年党建宣传类服务项目限价及造价审核服务 | 20 | /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 | 否 | / | 否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供应商不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或预警名单内(处理措施为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 | 供应商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class="Normal" style="font-size: 10.5pt;">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