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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炼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溶剂油装置整改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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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炼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溶剂油装置整改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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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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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炼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溶剂油装置整改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炼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溶剂油装置整改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招标编号:NWZ260331-4803-115094)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金陵分公司炼化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溶剂油装置整改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板式塔成套内件\Φ2200 浮阀 110 06Cr13+Q235B+20#
1.000
套
2
板式塔成套内件\Φ1800 浮阀 100 06Cr13+Q235B+20#
1.000
套
3
板式塔成套内件\Φ1800 浮阀 100 06Cr13+Q235B+20#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或技术支持单位应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技术能力,投标人应获得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SEI、苏尔寿、北京泽华、长沙博能,(或等同)单位相关专有技术授权,投标商应有塔内件自主专有技术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合作期从招标公告之日算起至少2年),提供专有技术证书或合作协议;投标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和技术不侵犯他人专利,如有侵权行为,投标人负完全责任;不允许专利商或技术支持方授权两家及以上投标商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商使用同一技术支持方的授权参与投标的,则同时否决。投标人应具有“CERTIFICATE OF MEMBERSHIP IN Fractionation Research,Inc”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2022-2024)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台高效浮阀塔塔盘设计、制造供货业绩,其中至少有一台成功运行3年(需提供用户签字盖章的运行良好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完全体现相关参数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制造图纸等),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的予以否决。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金陵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和设计装配简图,参数指标及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如有)
(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5)商务条款: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中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标定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或合同价款5%的银行保函),质保期(到货18个月或正常使用12月,以先到为准)满后按规定处理、支付。
对合同条款任何一条提出偏离者,否决其投标。
(6)最高限价203.4万元,超最高限价的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3月11日16时30分
至
2026年3月1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3月22日前,在“易派客”网站(
8.投标说明
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证书、资质和发票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请投标人诚信投标。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3.本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加密版投标文件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传,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的操作手册(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引),如有操作问题请咨询系统客服95388转5。
4.领购招标文件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领购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以系统状态为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后方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重新招标项目的保证金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正常支付。
5.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明确响应并提供实质性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模板仅供投标人参考,请投标人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把关负责。
6.如放弃投标,建议在领购招标文件后3日内在系统中点击【放弃投标】按钮进入放弃投标填写页面,可以选择“是否退保证金”,如选择“是”则系统自动创建退款数据,如选择“否”则不自动触发退款。填写完成后可预览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系统自动生成放弃投标函,扫码签章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放弃函发出。
7.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澄清、对招标文件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请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澄清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对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9.保证金递交说明:
(1)为缓解投标人的资金压力,投标保证金可通过够买投标险来降低资金成本。投标保证金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一种保证担保方式。投标企业可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二者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登录电招平台,选择缴纳投标保证金模块,点击并选择“易保险电子保单”,按照流程操作,收到缴费通知,即通过核保。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同投标文件上传至电招平台即可。
(2)若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务必提前邮件和招标联系人沟通确认并在系统中填写保函信息,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对保函的要求。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保函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当面递交。
(3)唱标环节,投标人以电汇和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系统显示投标保证金实际支付金额;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和保证金保险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以招标中心开标人员现场宣布为准。
10.根据《招标投标诚信管理细则》要求,招标机构对以下行为计入“投标信用评价”,并在后续招标评标中予以体现。
(1)未在规定时间之前缴纳中标服务费欠款的;
(2)未按规定提交放弃函且不参与投标,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
(3)不按规定提出异议或投诉,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
11.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或拨打南京招标中心咨询电话025-8648613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吴海波
联系人:
刘淑琼
电 话:
025-58987032
电 话:
025-8648610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zliusq@
招标文件
2026
年
3
月
11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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