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 设计 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质量检测 负责人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施工总承包: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 2020 〕 94 号 ]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 3 个月(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 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