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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招标/资审公告]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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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衡水市][招标/资审公告]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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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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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
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5〕209、冀公路〔2025〕21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冀公路〔
2025〕34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代建+监理”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境内。
2.2.2建设规模: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包含12个路面养护工程。
2.1.3服务期: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1.4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管理目标:以施工图批复的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
质量管理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工期管理目标:
12个月。工程档案管理目标: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代建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等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2.2.2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2.4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检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
无
。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并已从业登记(须登记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代建管理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无在岗项目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月13日上午09:00至2026年03月18日09:00时,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http://hs .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0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http://hs
.cn/)”递交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 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CA办理流程详见 https://
“
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707-335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登陆“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http://hs .cn/)”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http://hs .cn/)”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后,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流程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平台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0318-2125376
邮箱:
hsglcyhgck@
招标代理: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
项目负责人:贾经理
项目负责人电话:
18931812125
邮箱:
96009835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号
监督电话:
0318-2103091
监督机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号
监督电话:
0318-212053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
路
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
2904室、2905室、2906室楼
邮编:
053000
邮编:
0530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贾经理
电话:
0318-2125376
电话:
18931812125
传真:
0318-26938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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