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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中心】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JZSS-2026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招标
公告名称:
【石首市中心】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JZSS-2026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
发布时间:
2026-03-12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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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JZSS-202603GL-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ZSS-202603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荆发改审批〔202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石首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石首市

建设规模:路线全长8359米,起于S221玉皇岗社区,与现状S221平交,向南延伸至创业路,沿现状创业路向东延伸至石首大道,利用现状石首大道向南延伸至粟田大道,再沿粟田大道向东延伸至金平路,继续向东延伸,止于百子庵村与现状G234相交。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21.5m,双向四车道布置,桥涵汽车载荷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 S221石首市城区(玉皇岗-百子庵)段改线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成果的审查及报批工作,工程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20。其中:勘察20日历天。

2.3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形式投标,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双方盖章外,其他资料均由牵头单位盖章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4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 10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①“5.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 03 月 13 日至2026年 04月 02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②“6.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04 月02 日 10时00分。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即可不签字,也可以法人代表章或法人章替代。(2)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3)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15272326696。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10-86355313、15921121850。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石首市交通运输局,电话 0716-729732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首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新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石首市解放大道158号

地址:

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建材市场6栋A207-211室

邮编:

434400

邮编:

434400

联系人:

赵地

项目负责人:

王刚

电话:

13343506712

电话:

0716-787072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42485201@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6年03月12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注:1、如联合体投标,均应提供营业执照;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要 求

投标人近5年(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一级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且应能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可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作补充)。

注:1、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即合同签订时间应满投标截止日期前五年的要求);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1人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者住建部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道路专业分项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道路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桥涵分项负责人

1人

投标人拟派桥涵专业分项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主要人员需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近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1、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或道路)、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2、项目负责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得被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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