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城区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工程一期)EPC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潍坊潍新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潍城区胜利西街以南、拥军路以西、胶济铁路线以北、潍日高速以东。
2.2建设规模:潍城区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项目(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1#生产车间:约13000㎡,最大跨度24m,建筑高度约14m。2#生产车间:约10000㎡,最大跨度24m,建筑高度约14m。3#生产车间:约34000㎡,跨度8m,建筑高度高度约24m。4#生产车间:34000㎡,跨度8m,建筑高度高度约24m。
2.3估算投资(合同估算金额):约23230万元。
2.4计划工期:24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竣工验收及备案完成。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为准。
2.5质量标准:EPC总承包所有环节或内容均须达到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审核、审查或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相关后续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1)勘察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勘察工作,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出具审查合格的勘察报告。
(2)设计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各工程的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调配合、施工现场服务等后续设计服务工作,进行设计总协调工作,并出具相应的设计概算,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安装、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海绵城市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等,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性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完成各项审批手续。
(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招标项目材料、设备的采购。本项目采购不包含生产设备条线。
(4)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生产车间、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其他: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报建、各项验收等手续,直至竣工验收及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总承包(EPC):
(1)须具备承接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能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6)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余人员不得兼任。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荣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3)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注: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提供新版资质证书。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6年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及方式: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