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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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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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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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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12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BBFA20260311000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不含增值税3000000元人民币,不划分标包,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6年太阳能智慧监控杆采购项目
太阳能智慧杆采购
-
300套
招标人指定地点
订单下达之日起60天内到货,到货后30天内完成安装交付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监控杆、太阳能光伏组件、主控制器MPPT、蓄电池(磷酸铁锂))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须配备高处作业人员、低压电工人员、焊接作业人员各1名:
1)高处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低压电工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3)焊接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提供2025年第四季度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除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标。同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所有实施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10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1.9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将服务信息内容泄露他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如投标产品涉及进网许可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和3C认证证书。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3.3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3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签订的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的类似(太阳能杆销售或监控杆安装类)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3.4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企业失信黑名单。如已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8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36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桃苑大街2号金源大厦A座南楼14-15楼
邮 编:
330003
邮 编:
330025
联 系 人:
夏经理
联 系 人:
龚强强
电 话:
0791-86252497
电 话:
1817288313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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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江铃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91908847510860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诚科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12 16: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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