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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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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甘肃 |
发布时间: |
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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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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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3-12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项目(标段编号:GSBBFA20260304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随着平凉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六个县(市)的公务活动、生产运营及社会服务保障任务日益繁重,车辆作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抢险救灾及日常巡查的关键工具,其出勤频率与运行强度显著增加。目前,各县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公务和生产车辆保有量持续上升,且车型种类繁多,涵盖轿车、面包车、工程车及客货车辆等,日常磨损与故障率也随之攀升。为保障各县单位各项工作能够安全、高效、有序地开展,必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车辆的正常运转不仅关系到基层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出行安全,更直接影响到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面向群众的服务形象。通过规范、专业且及时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能够有效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控制运营成本,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的工作延误。因此,针对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六个县(市)的公务及生产用车,集中采购具备高标准技术实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车辆维修服务,是保障全市各县域工作正常运转的刚性需求,也是提升车辆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水平的必要举措。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内容包含:泾川县车辆维修、灵台县车辆维修、崇信县车辆维修、华亭县车辆维修、庄浪县车辆维修、静宁县车辆维修,主要针对全市所有“六县”公务及生产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工程车、客货等日常保养、维修及车辆大修等服务。
采购内容:维修、维护服务
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地点:甘肃平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
-
458761
各县
1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分配原则如下:第1名候选人份额占70%,第2名候选人份额占30%。
份额比例
实施地域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70%
泾川县、庄浪县、静宁县、华亭县
第一成交供应商
30%
灵台县、崇信县
第二成交供应商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98%,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10)近两年(自2024年03月2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 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3) 不得存在的情形二: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5)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1.技术规范书要求全部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2.异常投标情形
核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2)(3)项的具体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通知投标人作出解释说明。评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8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14时4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91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
74400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段正楠
联 系 人:
闫胜胜、周羿成
电 话:
18093320966
电 话:
17352058762、180094075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979710039@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86210601730180102001952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项目(标段编号:GSBBFA20260304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随着平凉市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六个县(市)的公务活动、生产运营及社会服务保障任务日益繁重,车辆作为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抢险救灾及日常巡查的关键工具,其出勤频率与运行强度显著增加。目前,各县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公务和生产车辆保有量持续上升,且车型种类繁多,涵盖轿车、面包车、工程车及客货车辆等,日常磨损与故障率也随之攀升。为保障各县单位各项工作能够安全、高效、有序地开展,必须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车辆的正常运转不仅关系到基层员工的工作效率与出行安全,更直接影响到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和面向群众的服务形象。通过规范、专业且及时的车辆维修保养服务,能够有效消除车辆安全隐患,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控制运营成本,避免因车辆故障导致的工作延误。因此,针对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六个县(市)的公务及生产用车,集中采购具备高标准技术实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车辆维修服务,是保障全市各县域工作正常运转的刚性需求,也是提升车辆管理规范化、集约化水平的必要举措。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主要内容包含:泾川县车辆维修、灵台县车辆维修、崇信县车辆维修、华亭县车辆维修、庄浪县车辆维修、静宁县车辆维修,主要针对全市所有“六县”公务及生产车辆,包括轿车、面包车、工程车、客货等日常保养、维修及车辆大修等服务。
采购内容:维修、维护服务
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地点:甘肃平凉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平凉分公司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及静宁分公司2026-2027年(两年)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
-
458761
各县
1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分配原则如下:第1名候选人份额占70%,第2名候选人份额占30%。
份额比例
实施地域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70%
泾川县、庄浪县、静宁县、华亭县
第一成交供应商
30%
灵台县、崇信县
第二成交供应商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折扣为98%,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10)近两年(自2024年03月20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 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0)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2)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3) 不得存在的情形二: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5)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1.技术规范书要求全部点对点应答满足,不允许负偏离。
2.异常投标情形
核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2)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3)投标活动异常关联;
(4)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
(2)(3)项的具体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通知投标人作出解释说明。评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8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0日14时4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91号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邮 编:
744000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段正楠
联 系 人:
闫胜胜、周羿成
电 话:
18093320966
电 话:
17352058762、1800940755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979710039@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
86210601730180102001952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2026年03月12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3-12 17: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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