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XZB】20260248
三、项目预算金额:572277.04元
四、采购需求
1.建设规模: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建筑约1230平方,本施 工图的施工范围为顶面、墙面、水及洁具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3.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4.资金自筹。
5.建设地点: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无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供应商,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2025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和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background:rgb(255,255,255)">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3.5是否接收联合体:否。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 2026年4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濮阳市长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原玖号院营销中心二楼)。
3.售价:300元/份
注:领取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需按本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顺序装订或胶装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原玖号院营销中心二楼)。
八、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原玖号院营销中心二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本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河南省濮阳市苏北路与盘锦路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方式:0393-618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香利
联系方式:0393-2060667 0371-86688490 18939334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香利
联系方式:0393-2060667、0371-8668849018939334677
邮箱:hxzbpy0393@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