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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莞电信通信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及政企类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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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6年东莞电信通信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及政企类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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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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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东莞电信通信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及政企类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未终止
:2026-03-26
正文
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东莞电信通信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及政企类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编号:GDBBFA20260316001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对东莞属地云、政企ICT及基础设施通信工程部分和机房改造、装修、消防等局房部分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安全、质量的控制;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1.2招标内容
1.2.1监理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不超过工程概算;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为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按施工进度要求控制,施工工期控制目标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2.2 监理服务期: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接到订单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监理服务工作。
1.2.3 合同有效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到期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1.2.4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6年东莞电信通信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及政企类项目监理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监理服务
监理服务
2775530
东莞
单项工程接到订单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77553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6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3年3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工程的相关监理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监理)。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2.1.7 项目团队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同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2)常驻项目团队由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组成。
1)专职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对负责的项目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1.1)至少配备1名服务于通信工程专业的专职监理工程师,且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资格证书。
2)监理员:至少配备4名监理员。
3)安全监理员:至少配备2名安全监理员。
备注:
(1)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提供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或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的证明文件。(例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行业特需专业人员登记证书等与安全生产教育或安全培训合格上岗相关的证明证书均可。
(2)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职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3)项目团队需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2.1.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5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5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25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1.9 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投标人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2.1.10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3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3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5号信息大厦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10055
联 系 人:
陈春保
联 系 人:
邹曦、杨立智、余黎明、谢章华
电 话:
13377691113
电 话:
1397319143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3973191431@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110910043850063048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行政监督部门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5日
招标附件
招标公告.pdf
2026-03-26 09: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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