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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合金钢丸及焊接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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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合金钢丸及焊接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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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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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合金钢丸及焊接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GS20260323001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合金钢丸及焊接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人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01 16:3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0%
评审价的确定: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次材料采购项目为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所需的合金钢丸及焊接材料,共分为2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中选2个标段。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加工基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开区永福路5号聪盛科技园内,厂区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供应商收到供货通知后15天内交货。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开区永福路5号聪盛科技园内。
1.4质量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采购人和采购需求人的合理要求,具体参数要求详见分项报价清单。
1.5其他要求: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供应商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6)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报价方式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4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5
最高响应限价
第1标段含税最高响应限价84460元,第2标段含税最高响应限价174562.50元,税率13%。
6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含税单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的含税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单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7
响应保证金
不要求
8
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响应报价
10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1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2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9757151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1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89757123
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孟先生
电 话: 0731-89757152
15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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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本项目合同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30%,采购需求人在货物到现场经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金额=结算金额的97%-对应结算金额30%的预付款-其他(如有),实际支付的费用应扣除相应违约罚金或赔偿金;供应商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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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评审办法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简易询比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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