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江汉油田氟活性剂框架采购协议增氟活性剂、精氟活性剂(招标编号:NWZ260415-0821-117101),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增氟活性剂、精氟活性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 1 | 2026-2027年江汉油田氟活性剂框架采购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增氟活性剂\表面张力≤28mN/m,界面张力≤0.1mN/m 25kg | 1.000 | kg |
| 2 | 精氟活性剂\表面张力≤23.0mN/m,界面张力≤0.6mN/m 25kg | 1.000 | kg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生产标的物所需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及相应的购置发票,其中必须提供的设备有反应釜、表界面张力仪,两台主要设备缺一不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必须距离标书售卖截止日3个月以上,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6年3月28日9时0分至2026年4月2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4月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 无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招标中心 联系人:孙军联系人:汪北京 电话:13997980724电话:15007116191 电子邮件:13997980724@电子邮件:wzwangbj@ 招标文件2026年3月27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异议投诉管理
8.投标说明
9.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