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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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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招标 |
| 所属地区: |
天津 |
发布时间: |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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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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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招标
:2026-03-27 16:20:03
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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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8004414-ZB-2026-0004
标书号:JYZC2026-TJXH-008
采购单位: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6-04-03 16:3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4-13 09:3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4-10 16:30:00
开标时间:2026-04-13 09:3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标书费:5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4414-ZB-2026-0004)
标书费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02096609300371962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4414-ZB-2026-0004)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02096609300371962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
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
1.000
项
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石矿
收货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东营坊村北一千米
┃详情描述
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招标公告受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委托,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实施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2.招标编号:18004414-ZB-2026-0004二、项目内容及范围龙达山庄餐饮、客房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选聘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项目预算:130万元2.最高限价:100万元四、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由税务局出具的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期的连续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员工。7.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查询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邮箱,资料审核合格后招标文件可从金隅阳光招采平台( ( 1.联系人:张绪东、李颖2.联系电话:022-60520495九、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天津市石矿有限公司2.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北环路与西环路交口北五名山3招标联系人:么一4.联系电话:18522817062十、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万科云山南门配建1底商三楼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0520495(招标部)022-22733166(财务部)4.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22-605204955.招标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06.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xhzbgs@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8.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支行9.开户银行行号:10211000091910.开户银行账号:0302096609300371962十一、质疑、投诉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8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招标人提出;针对招标过程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即自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止。十三、其他事项为保证投标人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信息等均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
┃联系人
张绪东、李颖
/
022-60520495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29170350
监督举报邮箱:tjs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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