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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招标/资审公告]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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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沧州市][招标/资审公告]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 |
发布时间: |
202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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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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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陈屯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区(锦诚嘉苑小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5】9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运河区财政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45254.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7351.62平方米。建设回迁安置楼14栋和4栋沿街配套商业楼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612.02平方米,包括安置房建筑面积107812.88平方米,其中2#、4#、8#楼及沿街居民配套商业采用装配式建筑;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5平方米,居民配套商业建筑面积6004.72平方米(其中居民配套社区内部商店78.03平方米,沿街居民配套商业5926.69平方米),地下车库出入口建筑面积237.97平方米,阳台半面积及屋顶楼梯机房建筑面积4251.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739.60平方米,包括储藏间建筑面积6563.91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397.69平方米,地下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78平方米。 项目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南至柳岸晓筑小区项目,东至南陈屯北街,北至鲸川路,西至朝阳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前期协调与管理、协助项目开工后的报批报建、参建方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等;
监理服务: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工作;
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核对,合同有关价款内容审核,材料设备市场询价及控制,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计量和支付等过程跟踪服务,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审核与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及配合竣工决算等内容。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服务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再具备一项或以上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其他工程建设类资格或能力(资格:工程咨询资信或工程设计资质等资质;能力: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最低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应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项目决策阶段)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实施阶段)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派出均可;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监理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项负责人要求:①项目管理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资格。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③拟派全过程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并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30
08:30 至 2026-04-07
08:3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4-2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形式并实行分散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肆万元整;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1.招标人: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海懿,联系方式:18713770207;招标代理公司: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赵志恒,联系方式:0311-83057576。2.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38号通用综合楼二楼
地址:
红旗大街25号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王海懿
项目负责人:
陈利
电话:
18713770207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5757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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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aye171@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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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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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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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振头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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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210320116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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