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美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DEC-A20260340
3.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两座生活垃圾收集站压缩设备采购项目,包含垃圾压缩主体设备、转运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的工艺设计、制造及采购、运输、卸货、安装及调试、现场检验、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备品备件提供、技术支持等直至达到正常运行使用要求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 货 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强制性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7.质 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供货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承诺书)。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西侧云港路南侧金融广场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0371-861900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
监督部门: 郑州美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西北角财富广场
联 系 人: 左老师
电 话: 0371-86190050
邮 箱: howwhy1234@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