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河汾一路(滨河东路-建设支路)快速路工程项目考古发掘配合服务(第二阶段) | 河汾一路(滨河东路-建设支路)快速路工程项目考古发掘配合服务(第二阶段) | 本项目共一包,该项目第二阶段文物勘探发现各时期墓葬226座、灰坑9座。依据山西省文物局的批复意见,该考古发掘工作由省考古研究院牵头,市县文物部门配合,按程序在国家文物局考古发掘电子审批系统中报批同意后实施。本次采购为考古发掘的配合服务及其他辅助服务,项目内容为226 座墓葬和9座灰坑考古发掘。其中深度2米以内的发掘面积约484.33平方米;深度2米以上的发掘面积约776.34平方米。 | (1)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总体服务方案、专项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服务承诺等),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内容中涉及的所有相关工作。 (2)供应商应接受现场考古技术人员的指导,并严格按照考古发掘的相关工作程序及方法开展工作;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服从管理,认真负责的完成工作 | 合同签订后正式开启发掘工作起6个月(180日历天)内完成(如遇特殊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考古发掘工作规范、规程等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