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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3-30
详细内容: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3006905190362-20260330-000002-3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1303-04-01-47974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自筹并积极申请专项债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共计3条市政道路,设计总长约5422.662m,均为新建道路工程,其中:

吉桥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于X232(红卫大道),止于吉桥路(深圳段),设计惠州段全长约5117.97m,标准横断面宽度36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

规划路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67.182m,标准横断面宽度18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

规划路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37.51m,标准横断面宽度11.5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监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电力电缆沟、通信管群)、绿化工程等。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617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89.61万元。

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90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25020411.6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总监1(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 号)的规定配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资格要求的1项涉及的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3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

4.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752-33332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四环南路1号惠州信利康大厦A座403室

招标代理

项目负责人

杨定坤

联系电话

0752-2299553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2-381932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

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2.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2.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2.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6. 投标人自行解密事项

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启用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的通知》要求,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人需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解密操作说明v1.0 - 20260324】。

6.1 开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密。

6.2 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如有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并选择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设备及网络登录系统自行解密,如使用中心设备或网络导致解密失败的后果自负)。因投标人不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或其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该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6.3 开标补救措施。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待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停电、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

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6)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6.4 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其他相关方式:

7.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电话:0752-3911976

7.2监督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52-3819329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6年03月30日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编号 惠公易建惠阳〔2026〕039号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3-30 17:30:00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26-04-20 09: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26-04-09 17: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26-04-10 17: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04-20 09:00:00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2026-04-20 09:00:00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开标开始时间 2026-04-20 09:00:00 评标开始时间 2026-04-20 10:30:00
开标结束时间 2026-04-20 10:00:00 评标结束时间
开标室 1号开标室 评标室 2号评标室
定标室 1号定标室
开评标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































































































































































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文件起草部门) 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送审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是否已公开征求意见 是口否口
公平竞争审查条款 审查结果
1.违法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 有口无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有口无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有口无口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有口无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有口无口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 有口无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有口无
8.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有口无
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面积的办公场所,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 有口无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有口无
11.通过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增设证明事项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 有口无
12.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有口无
13,其他对投标人参与投标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注:(应说明具体情形) 有口无
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审查人签名:审查部门盖章:2026年03月26日2026年03月26日


--2--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



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



2026年3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5费用承担



1.6保密



1.7语言文字



1.8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1.11偏离



1.12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投标报价



3.3投标有效期



3.4投标保证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2开标程序



5.3开标异议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2评标原则



6.3评标



7.定标



7.1定标委员会组成



7.2定标因素



7.3定标方法



7.4定标时间、地点



8.合同授予



8.1中标候选人公示



8.2中标结果



8.3履约担保



8.4签订合同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对评标和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对与评标和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投诉



10.电子招标投标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评标结果



3.5重新评审情形



第四章定标办法



1.定标方法



2.定标因素



3.定标程序



4.中标人须知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的要求



第七章图纸



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招标工程现场施工条件



2.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



3.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



4.工期要求和规定



5.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6.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



7.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



8.工程建设执行的标准



9.危大工程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12-441303-04-01-479742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自筹并积极申请专项债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共计3条市政道路,设计总长约5422.662m,均为新建道路工程,其中:吉桥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于X232(红卫大道),止于吉桥路(深圳段),设计惠州段全长约5117.97m,标准横断面宽度36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规划路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67.182m,标准横断面宽度18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规划路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37.51m,标准横断面宽度11.5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监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电力电缆沟、通信管群)、绿化工程等。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广东惠州中韩
招标范围及规模 (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617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89.61万元。
招标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90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425020411.66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总监1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配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资格要求的第1项涉及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3家);(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4.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开展招标投标,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开标室(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招标人联系人 罗工 联系电话 0752-333328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四环南路1号惠州信利康大厦A座403室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杨定坤 联系电话 0752-2299553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 联系电话 0752-3819329
招标监督机构 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联系电话 0752-381932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质量要求:合格。2.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2.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2.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2.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2.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2.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3.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及XML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CPU序列号、IP地址、MAC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或工程量清单编制软件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5.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6.投标人自行解密事项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启用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的通知》要求,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投标人需使用加密时的数字证书(CA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自行解密操作说明v1.0-20260324】。6.1开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密。6.2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如有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并选择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设备及网络登录系统自行解密,如使用中心设备或网络导致解密失败的后果自负)。因投标人不参加线上开标会议或其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该投标文件无效,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6.3开标补救措施。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待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停电、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5)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6)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4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其他相关方式:7.1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联系电话:0752-39119767.2监督单位: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52-3819329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6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联系人:罗工电话:0752-333328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四环南路1号惠州信利康大厦A座403室联系人:杨定坤电话:0752-2299553
1.1.3 交易平台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好益康一路区政务服务中心B栋10楼电话:0752-3911976
1.1.4 项目名称 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
1.1.6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红卫村、南坑村,共计3条市政道路,设计总长约5422.662m,均为新建道路工程,其中:吉桥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于X232(红卫大道),止于吉桥路(深圳段),设计惠州段全长约5117.97m,标准横断面宽度36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km/h。规划路1: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67.182m,标准横断面宽度18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6 建设规模 规划路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总体呈南北走向,起点顺接现状X198,终点接本次设计吉桥路,设计全长约137.51m,标准横断面宽度11.5m,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2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监控)、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照明、电力电缆沟、通信管群)、绿化工程等。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06178.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89.61万元。
1.1.7 承包方式 中标人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广东惠州中韩(惠州)产业园新圩临深片区吉桥路道路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90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各方共同组建)必须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总监1人(具有建筑施工安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1 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招标项目情况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2025〕3号)的规定配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本资格要求的第1项涉及的施工资质且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3家);(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页面截图)。4.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1.4.3项的规定。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根据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的工程地点,由各投标人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投标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与此相关的索赔。□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1.提交澄清要求的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未采用匿名方式提交作无效投标处理。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1.发送澄清说明的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
1.11 偏离 □√不允许□允许
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金额要求:无。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执行。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提交澄清截止时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2.澄清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投标人需匿名提交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有任何的澄清要求,默认投标人不存在澄清要求。(注意:投标人未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询疑,所提交的资料未按匿名方式提交,出现有任何可识别标记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和形式 澄清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答疑澄清期间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和形式 招标文件的修改说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后,即默认投标人已确认。(:答疑澄清期间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工程的预算审定价作为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具体数额如下:最高投标限价为425020411.66元,其余各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超过(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3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安全生产措施费、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各投标人不得更改其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计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列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注: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工程编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不得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二)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无效。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3.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4.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应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三)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形式的:1.《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信用替代投标保证金模式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601号)文件的要求,参加本项目且符合适用信用承诺制的信用良好投标人,均可选择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简称信用承诺函,内容参照投标文件格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信用良好投标人是指在最后一次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无行政处罚失信信息,且未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约失信行为(以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检测结果为准)的投标人。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相关要求,并由联合体各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同意授权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信用承诺函。2.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后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保证金承诺书页面进行上传。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投标人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将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外,在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内不得撤销撤回。4.投标人有违反信用承诺函情形的,招标人应当将有关情况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报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记录同步抄送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正式书面文件送达后2年内,相关市场主体参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必须以现金或保函方式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收投标保证金项目除外),否则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全市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2年内均不再接受违反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加盖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注:本项不参与资格审查)。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根据《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启动电子签名(签章)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19〕37号)、《关于启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个人电子签名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3〕54号)的规定执行。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仍未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注:本招标涉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签章”是指法人单位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私人印章、以及非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1)投标人只需按规定在“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名的声明函(即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扉页)”中完成对(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扉页的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即可,未加盖在该页指定位置的也视为有效。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在“联合体协议书”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注:①若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书”的备注;②联合体投标的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扉页则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人的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2)只要按照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除“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外,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其他标注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地方,视同已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除外)。(3)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或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扉页未按上述(1)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作无效标处理。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公示版为doc格式或docx格式文件,不需要加盖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指定模块提交。第三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只需上传XML4.0格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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