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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工机具动员计划
附件2技术偏离表
附件3报价清单 清单内项目单项报价含测绘及供货
注:测绘不单独计算价格,测绘价格包含在供货价格内 附件4 搅拌器桨叶测绘、维修项目委托书
附件5 E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工程量确认单
附件6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附件7
附件8 W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承包商HSE协议 2026年2月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中国海油“安全第一、环保至上、人为根本、设备完好”的HSE核心价值理念,明确合同双方HSE权利、义务和违反条款后应承担的责任,约定共同遵守、履行的工作内容及流程,确保合同双方严格履职,防止发生各类HSE事故事件,使项目各项工作符合各级政府、中国海油和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的HSE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国海油、化学公司相关管理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编制本协议指南。当其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冲突时,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准。 本协议指南为化学公司承包商HSE管理的最低要求,适用于化学公司总部、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及托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及设备设施日常维保检测项目等涉及的承包商HSE管理,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 发包方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应在招标前结合项目实际及各单位管理要求,在对本协议指南内容进行选择、细化或增加的基础上,编制与项目风险、HSE特点相适应的项目《承包商HSE协议》,其全部条款不得低于本协议要求。同时,应将项目《承包商HSE协议》作为招标技术附件,与技术询价文件一起提交采办部门,在招标环节做好解释澄清。 合同各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同步签订项目《承包商HSE协议》,并认真履行约定的责任,确保整个项目周期取得良好的HSE管理绩效。本协议指南的使用不能代替规定的审查程序,因该协议指南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方承担,起草该协议的部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录 1HSE理念、方针和通用要求5 1.1HSE理念、方针5 1.2HSE通用要求5 2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6 2.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7 2.2资源配置7 2.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8 2.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8 3风险与隐患管理9 3.1风险分级管控9 3.2隐患排查与治理10 4实施和运行11 4.1入场前审查11 4.2设备设施管理11 4.3人员管理12 4.4作业安全管理13 4.5交通安全管理14 4.6危险化学品管理15 4.7变更管理16 4.8文明作业16 4.9消防管理17 4.10安保管理17 4.11驻地及临建管理17 5信息沟通18 6环境保护管理21 7职业健康管理22 7.1职业危害防护22 7.2职业病防治24 8应急管理25 8.1应急预案管理25 8.2应急演练及处置25 9事故事件管理26 9.1事故报告26 9.2事故调查与处理26 10HSE绩效考核*27 11附则29 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能力要求表30 附件2承包商HSE绩效评价表31 附件3“三违”行为违约扣款及记分标准表34 附件4事故违约扣款及记分标准表37 华鹤公司2026-2029年搅拌器桨叶测绘及供货、维修 服务 承包商HSE协议 招标人(“发包方”):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 投标人(“承包商”):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合同双方HSE权利、义务和违反条款后应承担的责任,约定共同遵守、履行的工作内容及流程,确保合同双方严格履职,有效管控项目HSE风险,防止发生各类HSE事故事件,使项目各项工作符合各级政府、中国海油和化学公司的HSE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国海油、化学公司相关管理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确认,自愿签订本HSE协议。 本协议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承包合同的期限一致,如果承包合同期限变更,本协议一并变更。 1.1HSE理念、方针和通用要求 1.11.1HSE理念、方针 1.11.11.1.1投标人必须熟悉了解中国海油“安全第一、环保至上、人为根本、设备完好”HSE核心价值理念,并将其融入到项目的规章制度中,坚持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使其与化学公司有关HSE管理要求保持一致,并有效控制各类作业风险。 1.11.12.2.2投标人应采取与中国海油HSE理念一致的措施来执行所有工作计划,应将有效的HSE管理作为整个项目周期管理的有机整体,必须将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作为硬性要求,必须通过执行可靠的技术、程序和步骤,避免发生各类HSE事故事件。 1.12.2HSE通用要求 1.12.21.1.1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HSE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中国海油、化学公司及华鹤公司的各项HSE规章制度,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12.22.2.2招标人对项目的HSE工作负有管理责任,有权对投标人的作业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招标人对投标人的HSE管理监督检查责任不影响和减轻投标人应负的责任,招标人的管理和批准不减少投标人的管理责任。 1.12.23.3.3投标人及其人员应取得相关执照、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评价、认证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不满足相关资质要求的人员。 1.12.24.4.4投标人应安排身心健康、称职的员工完成工作。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被认为是身心健康的、称职的人员:严重睡眠不足疲乏无力的,患传染病的、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的,依赖药物的、酗酒的、赌博和吸毒的人员。 1.12.25.5.5招标人应将直接承包商视为自身员工管理,投标人应积极执行招标人提出的HSE管理要求。 1.12.26.6.6招标人应遵守项目设计要求,不得擅自压缩或延长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 1.12.27.7.7投标人应根据化学公司及华鹤公司相关HSE管理制度和招标人提出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制适用于项目的HSE管理制度、操作规程、HSE计划及作业方案等文件,根据职责分工报招标人相应部门备案、审核或审批,并及时发现管理缺陷持续改进。 1.12.28.8.8投标人应制定并严格执行HSE检查计划,内容应至少包括制度完整性及执行情况、现场作业情况、HSE计划执行情况等。招标人应明确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频次和内容等要求,并严格落实。 1.12.29.9.9双方变更HSE标准、管理程序和HSE计划等应共同协商,招标人有权拒绝明显不符合招标人HSE理念和方针的变更。 1.12.210.10.10合同双方应明确各自项目负责人和联络人,建立定期联络、沟通和协商机制,明确沟通方式、流程、及参加人员(如会议、文件流转等),共同及时解决项目中各类HSE问题。 1.2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1.21.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招标人职责: 1.21.11.1.1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审核投标人单位及人员资质,核实投标人安全管理机构、HSE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详见附件1:关键岗位人员能力要求表)、特种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情况,确保满足项目要求。 1.21.12.2.2在整个项目周期,定期检查投标人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变更情况,并核实投标人书面授权书;对投标人提出的人员变更进行核实批准,时时督促并严格考核,保证投标人人员稳定率。 投标人职责: 1.21.13.3.3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要求设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满足相关要求和项目实际的HSE管理人员,确保发挥好监督作用。 1.21.14.4.4HSE管理人员数量不应低于法律法规及招标人要求,至少包括现场业务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经投标人书面授权。 1.21.15.5.5在项目开工前,要按时提供满足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名单,并保证与项目实际人员一致。应通过各种措施保证关键人员稳定,直到项目结束。若变更关键岗位人员,应提前报告招标人同意,并出具授权书。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率纳入HSE绩效考核(详见附件2:承包商HSE绩效评价表),超过一定比例将扣除一定合同款。 1.21.16.6.6将使用的固定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加强对其的HSE管理。严控从事较大风险及以上作业的固定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1.21.17.7.7严控新员工、工作经验不足人员的数量,从事相关工种作业不足一年的人员不应超过人员总数的20%。 1.22.2资源配置 招标人职责: 1.22.21.1.1督促投标人按要求履行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发生的责任事故或事件,并根据考核处罚表单项在合同款支付中予以考核处罚;在项目结束后,处置合同安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时,根据实际对投标人的安全履职、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处理及影响和后果进行考核、扣除及返还。 投标人职责: 1.22.22.2.2根据服务业务安全风险情况,在服务业务开工前缴纳安全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3%)。合同结束后,根据HSE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扣除及一次性返还。 1.22.23.3.3为全部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承担因未投保而带来的一切损失。 1.23.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 招标人职责: 1.23.31.1.1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审核投标人建立的与项目相适应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标准,并进行指导,督促完善。同时,在项目中定期对投标人落实及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投标人职责: 1.23.32.2.2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组织建立健全与项目相适应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标准,并进行公示,定期开展宣贯培训,严格落实考核,确保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人员清楚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内容。 1.24.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招标人职责: 1.24.41.1.1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审核投标人与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HSE培训计划,在项目中定期对投标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和考核。 1.24.42.2.2在项目开工前,严格审核投标人提报的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日常培训教育、特种及特种作业取证等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能力进行抽查,严禁不符、能力不达标人员入场。 1.24.43.3.3根据项目实际,分工种分时长对投标人人员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充分告知项目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需要遵守的管理制度以及违规处罚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实际作业作业情况,适时开展“再培训”。 投标人职责: 1.24.44.4.4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HSE培训计划,明确不同岗位的通用和专业HSE培训内容,为全员定期提供HSE培训,确保其具有满足项目要求的HSE意识和技能。 1.24.45.5.5确保提报的入场人员与实际相符,且均接受了与项目相适应的投标人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日常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及能力满足招标人要求。 1.24.46.6.6在作业活动存续期间,每天须组织班组人员召开班前HSE会,进行当日安全交底,分析当天作业活动中存在的HSE风险及相关防护措施,传达和部署其他HSE工作。 1.24.47.7.7项目HSE培训计划和实施应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包含但不限于各级管理人员、所有作业人员、外来访客等)、培训工种全覆盖(普工、特殊工种、司机、文秘等)、培训内容全覆盖和培训方式全覆盖(实操和理论)。 1.24.48.8.8通用HSE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HSE理念及体系制度要求;投标人项目HSE工作计划、项目HSE组织机构和职责、个人职责、安全作业方案、方法和措施、工作时间、工作危害分析、作业许可管理、班前会要求、变更管理、应急响应、急救知识和能力、事故、事件和未遂事件报告、职责所要求的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车辆安全管理、HSE激励计划、一般HSE知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等。 1.24.49.9.9安排专职安全培训人员分工种分时长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搬运有机溶剂、有毒和有害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措施、八大特殊作业及能量隔离锁定安全风险及管控要求等。 1.24.410.10.10所有培训结束时应保存培训记录,记录中至少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签字等,以便招标人及相关人员监督检查。 1.24.411.11.11严格落实招标人的培训管理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招标人发送的HSE管理制度、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并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培训情况。 1.3风险与隐患管理 1.31.1风险分级管控 招标人职责: 1.31.11.1.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机制,组织各专业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并与投标人一起严格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JHA分析、制定管控措施。 1.31.12.2.2明确对投标人风险辨识结果和管控措施的分级分类审核、审批的流程,强化对作业作业方案等相关材料的审核,加强对投标人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1.31.13.3.3与投标人明确风险公告承诺的责任方,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以安全风险告知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等形式实施每天的安全风险公告承诺。 投标人职责: 1.31.14.4.4根据项目实际及时开展风险辨识,针对各级风险分级制定管控措施,包括完善作业组织方案、制定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强化安全技术交底、JHA分析、作业许可办理、作业监护等。 1.31.15.5.5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当天作业作业安全风险情况,并根据项目实际,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以安全风险告知栏、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等形式向全体作业人员实施风险公告,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1.32.2隐患排查与治理 招标人职责: 1.32.21.1.1在项目实施各阶段,有权检查投标人的人员、设备设施、场地及作业过程HSE情况。 1.32.22.2.2根据项目实际,明确对投标人开展日常、每周、每月检查的频次、内容及形式,严格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跟踪督促投标人落实整改。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较严重的违规情况或较严重的HSE隐患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停工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可解除合同。 1.32.23.3.3根据对投标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频次、性质、程度及整改情况等,有权对投标人采取计收违约金、暂停作业、责令更换作业人员、扣减合同价款、终止合同或其他处罚措施。 投标人职责: 1.32.24.4.4根据项目实际,编制项目的HSE检查计划和相应检查表,明确检查频次、内容、参加人员等,报招标人审核。 1.32.25.5.5严格按审核后的计划开展HSE检查,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 1.32.26.6.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项目作业作业的HSE指导和支持,定期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或周期超过6个月的项目,承包商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项目负责人至少每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至少每天对现场进行一次HSE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1.32.27.7.7在发现单方面不能立即治理的一般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后,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招标人协商解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32.28.8.8对自检自查、招标人和外部检查等发现的隐患建立统一台账,形成清单,定期跟踪、验证并统计分析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定期向招标人反馈整改及验证情况。 1.32.29.9.9如对招标人的处罚措施存有疑义,应及时协商沟通达成一致,之后严格落实处罚措施,严禁消极怠工。 1.32.210.10.10随时接受并配合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全权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政府行政处罚。 1.4实施和运行 1.41.1入场前审查 1.41.11.1.1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项目经理、HSE经理应与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建立联系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书面授权书等),进行HSE入场审查。 1.41.12.2.2投标人应在项目开工准备完毕后,先进行自查,基本满足开工条件后,申请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进行项目开工前HSE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允许项目开工作业。 1.41.13.3.3投标人设备或人员进场前,接受HSE检查,不能满足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入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2.2设备设施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2.21.1.1组织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进场验收,对于租赁设备应组织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一同进行验收。 投标人职责: 1.42.22.2.2对因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42.23.3.3确保投入现场使用的材料、工器具、机械设备、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自行加工且未经过检验的工具。 1.42.24.4.4确保使用的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检验证明(由主管部门出具)、保险证明及自检证明等有效的证书和检验报告。尤其是特种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并经注册、登记备案。 1.42.25.5.5确保所有机械设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所有起重吊索具(如钢丝绳、卸扣等)经过第三方检验检测合格。负责现场组立的起重设备的报监备案工作,并将安装单位和租赁单位的相关人员纳入自身员工管理。 1.42.26.6.6应配置作业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取得资格持证上岗。 1.42.27.7.7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等规章制度,做好工器具、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维护保养管理,建立设备管理台帐,保障工器具、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处于安全可靠、完好可用状态的要求。对于租用的工器具、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应明确提供方和使用方的安全责任。 1.42.28.8.8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管理台账及设备检查标准,明确不同设备设施的检查频次、检查项目及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设备设施检查。 1.42.29.9.9在招标人作业现场内,未经招标人书面授权严禁操作招标人所属任何设备,严禁关闭或打开任何阀门、开关和电路。如必须操作时,投标人要办理相关作业许可手续。 1.43.3人员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3.31.1.1严格审核投标人进场关键岗位、HSE等所有人员的资格证书、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培训教育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定期检查投标人的安全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等材料,确保满足项目要求。 1.43.32.2.2对投标人提出的人员变更进行核实批准,时时督促并严格考核,保证投标人人员稳定率。 投标人职责: 1.43.33.3.3应指定项目负责人,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队伍小于10人的队伍配备1名兼职人员,大于等于10人的队伍每30人配备1名(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提供其相应资质及管理经历材料报招标人备案。 1.43.34.4.4在合同签订前应将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材料提交给招标人进行资质审查。 1.43.35.5.5保证项目所有员工必须经过自身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必须熟练掌握基本HSE知识和技能,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再培训和安全考试,并提供投标人单位一个月内至少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考试记录。 1.43.36.6.6安排身心健康、称职的员工入场工作,保证均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确保进场人员身体条件符合作业要求,并为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1.43.37.7.7所有入场人员应经过招标人组织的入场培训,并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进场批准。 1.43.38.8.8应采取一切允许的措施确保关键岗位人员稳定率,当出现变更时需报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1.43.39.9.9确保安排所有入场人员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对于从事较大风险作业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两种保险不得从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中扣除。 1.44.4作业安全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4.41.1.1严格对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专项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备案或批准。 1.44.42.2.2作业过程中,应为投标人提供安全的作业场所和环境,并进行有效的HSE监督。 1.44.43.3.3在同一区域内有多个作业单位同时作业时,招标人应组织签订交叉作业安全协议,指定总协调人,统一协调安全管理。 投标人职责: 1.44.44.4.4开工前,按要求报告人员动员计划、HSE作业组织设计、机具设备使用计划、项目HSE工作计划、HSE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至招标人,并得到审查批准。 1.44.45.5.5须结合作业特点,识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针对项目涉及到的高风险作业编制专项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分级管理职责范围报招标人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涉及风险较高作业的专项作业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具体管理执行中国海油《中下游作业建设项目重大作业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 1.44.46.6.6严格遵守作业规范、操作规程和制度要求,有权利拒绝招标人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应及时与招标人进行协商沟通,必要时向招标人和自身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员反映。 1.44.47.7.7针对进入受限空间、吊装起重、动火等高风险作业,实施前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关键工序、重要环节的现场监督,需要进行作业许可管理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作业许可制度的要求,参与或组织安全技术交底、JHA分析、相关作业票证办理,并配备符合要求的现场作业监护人员。 1.44.48.8.8特殊作业具体要求执行化学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以及招标人的特殊作业相关制度。 1.45.5交通安全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5.51.1.1组织对进入项目场地的车辆进行审核并办理入场手续,特别是加强对装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或爆破器材车辆进入项目场地的管理。 投标人职责: 1.45.52.2.2确保提供的交通运输车辆尤其是装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或爆破器材等车辆及驾驶员和押运员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均应具备合格的年检标志及尾气合格证书,特种车辆和作业机械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1.45.53.3.3明确负责车辆和运输安全管理的负责人,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提供的车辆的技术及安全状况,确保在作业现场作业车辆车况良好,所有行驶在招标人场所内的机动车辆严格遵守招标人交通安全管理要求。 1.45.54.4.4对进入封闭作业/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办理入场手续。 1.45.55.5.5所有装载危险品的车辆应有特别标志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不允许用叉车、自卸车载人或运送气瓶以及其它危险化学品。 1.45.56.6.6所有车辆不允许停在消防通道上。与作业无关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域。所有交通工具禁止超员超载,严禁客货混装。 1.45.57.7.7运送土方的车辆,应有防漏、防扬尘措施。在水泥或沥青道路上,履带式车辆应由平板车装运或在履带下垫有足够长度、宽度和厚度的木板,做好路面保护措施。大型车辆以及加长车辆行驶应缓慢,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1.45.58.8.8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培训,确保驾乘人员已掌握安全驾乘知识,并做好相关记录。 1.46.6危险化学品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6.61.1.1督促投标人合法合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处置危险化学品,严格审核投标人报备的危险化学品情况,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1.46.62.2.2监督投标人合法合规处置过期或废弃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有毒有害废弃物,必要时协助投标人向属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以确保所有危废得到良好的处置。 投标人职责: 1.46.63.3.3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相关活动中,应与分包商明确基本安全管理要求及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人员具备资质、储存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确保防盗/溢漏/扩散措施和应急措施有效、使用方法符合要求、建立正确处理程序、MSDS和安全标签完整有效、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符合相关规范、使用者确保经过培训且熟悉物化性质/防护措施。 1.46.64.4.4严格执行招标人管理要求,及时报备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情况,对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负主体责任。 1.46.65.5.5确保自有驻地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设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1.46.66.6.6确保现场危险化学品应分区、分类、分库贮存,明确储存品种、储存区域和储存数量,不得超量储存,相互禁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放,同时针对各类安全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1.46.67.7.7将其作业现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和安全标签设置在获取的位置。 1.47.7变更管理 1.47.71.1.1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重要设备的变更应得到招标人的批准认可,不能随意退场或更换。 1.47.72.2.2当工艺设计、设备及方案变更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变更的书面申请,并组织人员开展变更前风险评价和作业前风险评价,加强变更实施过程中的HSE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1.47.73.3.3作业方案的变更根据招标人确定的管理工作界面,需要招标人批准时,应经过招标人审查确认、完善措施后才能作业。 1.48.8文明作业 招标人职责: 1.48.81.1.1有权对投标人文明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相应考核措施。 投标人职责: 1.48.82.2.2根据招标人总体规划和布置,设计本单位的场地规划和布置,上报招标人审查批准、备案。 1.48.83.3.3保证现场的文明作业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明确对现场文明作业的要求,保持现场的整齐、清洁和道路畅通。 1.48.84.4.4爱护招标人的安全、环保、消防设施,紧急情况下动用后,应及时报告招标人主管部门,若损坏要按价赔偿;对蓄意破坏者,造成较大影响或较大损失的,要加倍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8.85.5.5作业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预制构件等的堆放和机械、设备的摆放应整齐、稳固、规范、标识清楚,不得侵占场内道路或影响安全。作业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1.48.86.6.6危险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定期维护,禁止私自拆除或移动。 1.48.87.7.7现场应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禁止酒后上岗。 1.49.9消防管理 1.49.91.1.1投标人应建立消防计划(包括现场和驻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职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灭火应急演练等。 1.49.92.2.2投标人进入招标人生产厂区及周边的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禁止携带香烟、打火机等进入现场。 1.49.93.3.3投标人应保持工作场所清洁有序,避免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或安全出口。 1.49.94.4.4投标人驻地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临时用电应符合要求,禁止私拉电线,线路负荷应满足生活需要。办公区和生活区选用的建筑材料应符合防火规定。 1.410.10安保管理 招标人职责: 1.410.101.1.1建立健全安保制度,严格实行门卫保安制度,定期检查安保系统的完好性。 1.410.102.2.2严格控制项目(EPC项目除外)现场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应加强保卫措施,并实施出入登记制度。 投标人职责: 1.410.103.3.3执行招标人入场报批制度,接受招标人入场检查,未经批准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设备、机具不允许进入作业现场。 1.410.104.4.4对作业区域进行封闭管理。限制作业区域人员进出,以确保人员、设备、机具的进场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0.105.5.5作业区域与其它区域有交叉时,应进行有效隔离,并防止作业人员随意进出招标人生产区域。 1.410.106.6.6确保访客在进入作业现场之前接受招标人的入场安全指导,并且遵守现场管理要求。 1.411.11驻地及临建管理 1.411.111.1.1投标人在招标人场地内所建立的临建设施,如车间、仓库、加工场地、预制场地等,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规划要求,具备基本的安全性能,包括抗震、防雷雨大风、防寒潮、消防、应急逃生、安全距离、应急照明、通风空调、卫生、安全标志、防盗等性能。对于有特殊风险的厂房,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装置。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制临时工棚和仓库。 1.411.112.2.2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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