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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8年度防洪施工/隐患治理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8年度防洪施工/隐患治理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6-03-30
详细内容: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8年度防洪施工/隐患治理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8年度防洪施工/隐患治理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T22-GK015-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油气运销事业部所属输油气管道及附属场站、阀室,由于现场管道横跨河流、戈壁、沙漠和公路等场所,自然环境恶劣,场站、阀室和管道的水保设施时常被洪水冲刷毁损严重,需要维修、恢复水工保护设施,防止水土流失,以保护现有场站、阀室和管道的平稳正常运行。对管道巡检便道进行维修;开挖管沟、电缆沟、零星修缮巡检道路设施,汛期来临前预防性护坡加固等,协助地方政府对泄洪区范围内的洪水进行疏导;汛期过后防洪设施的修复和防洪方面预防性等工作。具体工作以甲方开具的作业通知单为准。

2.1.2.设备及材料采购情况

由投标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配套设施等的采购、制作、安装、调试等;

乙供物资必须在具有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塔里木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商,并报招标方所属的油气运销事业部物资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2.2.招标范围:

对油气运销事业部2026-2028年度防洪施工/隐患治理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对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所属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喀什油气储运中心、和田油气储运中心、轮南油气储运中心、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涉及水工保护或防洪隐患治理项目进行施工修复。

2.3.工程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具体每个施工项目的工期以甲方委托书所载为准。

2.4.施工地点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事业部阿克苏油气储运中心(阿克苏地区)、喀什油气储运中心(喀什地区、克州境内)、和田油气储运中心(和田地区)、轮南油气储运中心(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巴州地区)。

2.5.标段(标包)划分: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事业单位仅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建筑施工)。

3.1.4.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3.1.1.-3.1.3.的证件扫描件,3.1.4.的资源库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至少1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建安 B)类证书;

(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4)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3.2.2.技术负责人至少2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安全员至少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2.4.施工员至少2人:具有施工员证书;

3.2.5.质量员至少2人:具有质量员培训合格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人员配置岗位、数量清单,上述五类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证件扫描件;

②提供2025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上述五类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包含以下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

③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和网址;

④项目经理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⑤提供承诺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3.设备(装备)要求:

设备(装备)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入厂施工前,设备配备满足“油田公司发布的 《地面工程建设施工作业承包商队伍人员装备配套要求》(Q/SY TZ 0692.2)”标准要求。

资料提供:提供满足设备完整性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已完成的水工保护施工工程或防洪隐患治理施工工程(年度框架合同、集中批量招标合同中的单项业绩以开工通知单或任务委托书等下达时间为准)的业绩合同至少一份。

资料提供形式:

①提供业绩;

②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工程内容页、签章页(若是框架协议、批量集中招标合同请提供开工通知单或任务委托书等);

③提供与业绩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5QHSE 要求

3.5.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5.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①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②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投标人

3.6.1.“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6.3.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项提供网站查询截图,3.6.3、3.6.4项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3.10.1禁止情形: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cnpc/#/

外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10.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10.3.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北京时间2026-03-302026-04-08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自助购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重复购标的,概不退还工本费。

4.3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电子招标平台)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右侧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4.4.2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4.3招标文件发票获取: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电话: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421100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5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万元人民币/标包(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4)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六、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QQ账号2605443422

8.3招标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若需修改预留电子邮箱请上班时间致电0996-2175704)。

8.4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累进制费率计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联 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96-2174207

招标委托机构名称: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王东鹏、孙成富、曾先生

电 话: 0996-2174450、18101096631

电子邮件: czwdp@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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