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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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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广东西部 |
发布时间: |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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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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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拟对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具体事宜公布如下:一、建设单位: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02538045二、项目名称: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资金 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项目内容:采购人拟择优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单位承担采购人辖内招标、比选等项目的代理服务工作,具体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不包括本次比选前已委托招标代理的项目。其中拟招标项目:珠三角城际动车组高级修及配套电务车载设备高级修、动车所维修设备大修采购、项目更新改造等项目。拟比选项目:包括用地报批及办证服务、土地竣工图测绘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经营资源价值评估、财务决算审计、办公类采购等项目。具体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七、工作内容/主要工程量:(1)提供招标前期咨询,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依据本项目特点拟定有针对性的、合理可行的招标方案(含比选,下同),经委托人批准后组织实施。(2)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3)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手续,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登记及发放招标文件。(4)组织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5)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有)(6)协助委托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收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7)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放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结果备案手续。(8)协助委托人完成合同签订工作。(9)按委托人要求编制并移交招投标汇编资料,配合委托人做好招标后的审计工作。(10)如项目有异议投诉,须协助委托人处理相关事宜;(11)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八、本项目所设置比选控制价:项目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投标折扣率/招标代理服务费限价招标\比选项目参照原《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载明的计费方式及标准计算金额*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80%。备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人(中选人)支付。九、比选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 比选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2. 比选申请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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