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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一阶段)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一阶段)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3-31
详细内容:
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一阶段)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关于开展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



















6











































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雄安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雄安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雄安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项目(一阶段)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位于昝岗片区高新区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4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0.7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栋机房及动力楼、

1

栋中心大楼、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机电类建设包括电力引入和机电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等。



























2.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约





















16.65





















亿

































































含土地费用











































。本项目





















最高投标限价





















为9649496.23元。



























2.









4











招标范围:







































1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图及单体设计方案、工艺设计、各类报规方案等。还包括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总图(含地块内综合管网)、配建市政基础设施、竖向、场地、建筑、结构、





















消防、





















给排水、通风、空调、电气、采暖、景观、小市政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地块范围内全部管线的综合管网图(如有特别约定,按特别约定执行)。























































2











































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





















建筑





















泛光照明、装修工程











































含二次机电











































、高低压变配电、燃气(如有)、热力(含换热站)、标识导视、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及建筑智能化、绿建设计及咨询(满足国家及新区对绿建星级要求)、





















装配式、外市电工程(一阶段)、





















减隔震











































如有





















)、





















工艺设计、大机电工程(一阶段)











































通信、交通





















影响评价





















(机动、非机动)、无障碍、防洪排涝、厨房、





















特殊空间的声学设计、





















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工艺配合的全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高低压变配电、智能化、通信、燃气(如有)、热力、给水、中水、雨污水等设计成果应符合项目国家规范、河北省及雄安新区要求,同时包括数字化模型全流程(BIM、

CIM

)的





















相关配合工作





















。本项目装配式按国家、省级、新区及地方标准完成相关装配式设计。























































3











































咨询类:





















按招标人相关要求





















进行市政征询,配合报批报建,满足行业及相关审核部门的验收要求,





















完成





















后续施工、货物及服务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负责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设计的支撑性报告











































配合基坑开挖的勘察、设计及试桩工作,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配合目标成本控制的其他工作等。设计单位还应负责测算预估本项目建设工程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和数量等,并纳入设计成果文件中













































































4











































派出设计代表到施工现场做有关设计服务,按





















招标





















人要求开展设计巡检,及时解决现场设计问题。

































详见设计任务书。



























2.









5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

版)的文件编制要求;



达到





















河北





















雄安新区及





















中国





















雄安集团





















有限公司





















、招标人、





















业主方





















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









6











设计服务期限:

















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



















0





















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初步审查通过后





















2



















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2



















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到缺陷责任期满且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为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本项目投资类型为企业投资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满足以下







任意一项均可: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

a.b

资质:























a.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

















数据中心设计业绩(数据中心指为集中放置的电子信息设备提供运行环境的建筑场所,包括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和行政管理区等。一般涵盖

IDC

、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计算中心、信息中心等



































设计范围至少

















包括

















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







































注: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

















勘察设计合同

































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

















设计

















合同或多专业设计合同

















及其他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



















(3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具有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且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截图中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信誉要求: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近

3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























f.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













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



























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在













同一













标段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项的修改);































u.投标人被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

.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



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



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







重大设计质量



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项修改为本条);

































x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项修改为本条)























































y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



信用中国



网站(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项修改为本条);

































z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失信主体



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



信用中国



网站(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



















“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项修改为本条);































a



















a



















.以上

t



u



v



w



x



y



z





















“信誉要求”



















不一致的,以t、

u



v



w



x



y



z

条要求为准





















































a



















b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







投诉与答复



菜单中采用数字

CA

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

















超过

















3





















































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义务、分工;





















b.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认定资质;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招标公告“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均可;





















c.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

”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要求;





















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30 23:59:00



























2026-04-23 08:59:0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



电子招标项目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04-23 09:00:00













,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安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东片区容德东路

65



C4



B603

























联系人:





        



























经理









           

















电  话:





        









0312-720991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联系人:













贾晓晓



































王云泽、夏英森、李永光

























电  话:











18612062977、















18033524966























电子邮件:











jxx402711336@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







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0312-5675633





















10.8 “交易平台



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服务平台







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文件编制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14.38







8







0







版本编制。



















10.9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







10









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



交易平台







异议与答复



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









相关









要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异议



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贾晓晓





















电  话:









18612062977



 















电子邮件:jxx402711336@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4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

0312-5620123









,电子邮箱:

yshhjjjyjd@





























10.11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







2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5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至少在开标前一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3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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