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心润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增加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函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心润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增加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一)开展个人、家庭、组织、群体、社区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二)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公益组织、发展机构、企业、基金会等委托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三)开展社会工作咨询、服务、督导、研究、培训、交流、政策倡导等;(四)推动社会工作行业发展,探索本土化社会工作发展模式变更为(一)开展个人、家庭、组织、群体、社区(村)等方面的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社会救助、探访核查服务,培育志愿者,孵化、培育、发展、支持社会组织或社会团体等;(二)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发展机构、企业、基金会等委托的各类服务项目;(三)开展社会工作的咨询、培训、督导、学术交流等服务;(四)开展老年人领域、妇女领域、青少年儿童领域、残疾人领域、戒毒领域、精神康复领域、社区矫正领域等社会工作服务;(五)开展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服务,在乡镇和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3月30日